橡树镇已经安静了四十七年,直到那个星期六的早晨。
警长弗兰克·莫里森蹲在废弃教堂的桦木地板上,手电筒的光柱缓缓扫过墙上的符号。那不是他认识的任何一种文字,倒像是什么人用木炭信手涂抹的呓语——扭曲的倒五角星,几条平行的竖线,最底部是一个歪歪扭扭的山羊头,羊角画得一边粗一边细,像是画到一半手抖了。
“法医怎么说?”他没有回头。
副警长亨特翻着笔记本,喉结上下滚了滚:“两刀,都是颈动脉。莉亚·哈珀,十七岁,啦啦队队长。凯尔·曼宁,十八岁,橄榄球队四分卫。”他顿了顿,“他们在附近那条情人路约会,被拖进来的。地上有拖拽的血迹。”
弗兰克站起来,膝盖发出轻微的响声。他五十二岁了,在这座小镇当了二十一年警长,上一次处理命案还是十四年前,一个醉汉用猎枪轰掉了自己半个脑袋。
教堂里点了十七根黑色蜡烛,现在只剩凝固的蜡油和烧焦的烛芯。莉亚穿着啦啦队制服仰面躺在祭坛上,双手被麻绳绑在两侧,胸前放着一束枯萎的野花。凯尔的尸体被塞进墙角那架废弃的管风琴下面,姿势扭曲,橄榄球头盔歪扣在头上,面罩上溅着已经干涸发黑的血。
“谁发现的?”
“老汤姆森。他每天早上遛狗经过这里,狗冲着教堂狂叫,他推门看了一眼。”亨特合上笔记本,“我已经让人把他送回家了,老太太陪着他,老头子吓得话都说不利索。”
弗兰克走出教堂。十月的晨风裹着松脂的气味涌进肺里,天色灰蒙蒙的,像是随时要下雨。警戒线外围了二三十个镇民,有人捂着嘴,有人在哭,更多人只是沉默地盯着教堂那扇歪斜的木门,脸上是一种弗兰克很熟悉的神情——不是恐惧,是某种更深的东西。像是他们一直知道会有这么一天,只是不知道它什么时候来。
“撒旦教。”亨特在他身后压低声音说,“镇上已经传开了。蜡烛,符号,祭坛,野花——他们说这是献祭仪式。”
弗兰克没有接话。他见过撒旦仪式的现场照片,在联邦调查局的培训资料里。那些符号的线条是流畅的,笃定的,带着一种让人不舒服的精确感。而这面墙上的符号——他又回头看了一眼——画得像是哪个孩子照着摇滚专辑封面描的。
“叫州警署派行为分析组来,”他说,“越快越好。”
侧写报告在第三天中午送到弗兰克的办公桌上。
会议室里烟雾缭绕,五个警探围坐在长桌边,桌上摊满了现场照片、证人笔录和法医报告。州警署派来的行为分析专家叫玛格丽特·周,四十出头的华裔女性,说话语速很快,每句话都像是早就想好了下一句。
“无组织型,参与性犯罪。”她把几张放大的现场照片钉在白板上,“无组织型的意思是什么?凶手作案前没有详细计划,作案过程随性,现场混乱,不刻意销毁证据。参与性犯罪的意思就更直接了——凶手不止一个人。”
她用笔尖点着那张符号墙的照片:“你们看这些符号的画法。倒五角星的五条线是五个人分别画的——笔压、角度、起笔收笔的位置都不一样。法医实验室做了笔迹分析,确认至少四到五个人参与绘制。”
“一群人凑在一起画撒旦符号?”亨特皱起眉头。
“对,而且他们并不真的懂这些符号的含义。”周探员翻出另一张对比图,左边是教堂现场的符号,右边是几组标准的撒旦教仪式符号,“你们看这个山羊头——撒旦教里山羊头代表巴风特,角必须朝上,象征光明与黑暗的平衡。他们画的是角朝下。还有这几条竖线,排列方式没有任何已知的仪式体系对应。他们不是在复现某种仪式,他们是在模仿他们想象中的邪教。”
弗兰克靠在椅背上,手指无意识地敲着桌面:“所以我们在找一群年轻人,可能四到五个人,对撒旦教一知半解,作案没有精密计划,却在现场刻意布置了这些符号和蜡烛。”
“不止是刻意布置。”周探员走到白板另一端,那里贴着莉亚和凯尔生前的照片。莉亚穿着啦啦队服站在球场边,笑容灿烂,马尾辫在阳光下泛着金色。凯尔抱着头盔,汗水浸湿了前额的碎发,年轻的脸上全是那个年纪特有的、不知天高地厚的自信。
“你们注意到没有,”她说,“凶手没有性侵受害者,没有拿走任何财物,没有折磨过程。两刀毙命,干脆利落。然后他们花了大量时间布置现场——拖拽尸体到指定位置,摆好姿势,点燃十七根蜡烛,画满整面墙的符号。这不是冲动杀人,但也不是专业谋杀。这是表演。”
会议室安静了几秒。
弗兰克把烟掐灭在烟灰缸里:“动机呢?”
“这正是最复杂的地方。”周探员说,“通常无组织型犯罪要么是激情杀人,要么是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妄想驱动。但这件案子里,现场布置的刻意程度表明凶手有明确的表达欲望。他们想让别人看到这个现场,想让人害怕,想让人联想到某些东西。”
“邪教。”
“对。但他们不是邪教徒。他们在扮演邪教徒。”
调查在第四天出现了第一条实质性线索。
小镇只有两所中学,橡树镇高中囊括了几乎所有适龄学生。弗兰克带着人走访了莉亚和凯尔的所有同学、老师、邻居和朋友。两个受害者的人缘都很好,没有仇家,没有感情纠纷,没有债务,没有毒瘾。莉亚是浸信会唱诗班的领唱,凯尔的父亲是镇上的牧师。在这座每个人都认识每个人的小镇上,他们是那种会被大人拿来教育自家孩子的榜样。
“所以凶手挑选他们,恰恰因为他们是完美的。”周探员在案情讨论会上说,“不是个人恩怨,是象征意义。他们在杀一种象征。”
第五天,鉴证科在教堂后面三十米外的灌木丛里找到了一枚打火机。粉色塑料壳,印着一只卡通兔子,底部用马克笔写着一个名字缩写:E.W.
弗兰克拿着那枚打火机,感觉心脏猛跳了一下。
E.W.——艾米丽·沃伦。镇上一共只有三个名字缩写是E.W.的人,另外两个一个八十二岁,一个住在养老院。艾米丽·沃伦十六岁,橡树镇高中二年级学生,莉亚的同班同学。
她住在镇子北边那条土路尽头,房子是一栋褪色的蓝色木板屋,院子里堆着生锈的汽车零件。弗兰克和亨特敲门的时候,开门的女人穿着超市收银员的蓝色围裙,脸上的疲惫像是渗进了骨头里。
“艾米丽在楼上。”沃伦太太说,没有问他们为什么来,只是侧身让开门口,像是对一切都失去了好奇心的样子。
艾米丽的房间门关着,弗兰克敲了三下,里面传来一声含糊的“进来”。
房间很小,墙上贴满了乐队海报。那些乐队弗兰克一个都不认识,全是黑色调的封面,骷髅、倒十字、夸张的血红色字体。艾米丽坐在床上,膝盖上摊着一本素描本,黑色眼线画得很重,嘴唇涂成暗紫色,头发染成不均匀的蓝黑色,发根已经长出两厘米的棕色。
她看见弗兰克的警徽,手里的铅笔停了,但没有放下。
“艾米丽,我们在教堂后面的灌木丛里找到了这个。”弗兰克把装在证物袋里的粉色打火机放在她桌上。
女孩瞥了一眼,脸上的表情几乎没有变化,但弗兰克注意到她握铅笔的手指关节泛了白。
“是我去年丢的。”她说,声音很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