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0章 屯子规矩(2 / 2)1984:兴安岭猎场首页

他躺在炕上,望着黑漆漆的天花板,脑子里乱糟糟的,像一锅煮沸了的粥。

他在想今天发生的一切。

从山洪中重生,到山林里猎猪,到拖着野猪回屯,到全家人围坐在一起吃肉喝酒。这一天,像是做梦一样。

但左腿隐隐的酸痛告诉他,这不是梦。

他的左腿还没有跛,骨头还好好的,肌肉还好好的,走起路来又快又稳。上辈子那个跛了四十多年的卢星野,已经不存在了。

现在是1984年。他才十七岁。一切都还来得及。

他闭上眼睛,开始在脑子里规划未来。

猎猪只是一个开始。接下来,他要做的事情太多了。

他要利用上辈子的经验,在山林里赚到第一桶金。皮毛、药材、山货,每一样都有赚头。他要趁着这几年的好光景,把底子打厚实了。然后,他还要把林谦带出来,把他教成一个真正的赶山好手。他还要照顾好两家的老人,让弟弟妹妹们好好读书,以后有出息。

最重要的是——他要娶林若楠。

不是因为她漂亮,不是因为他欠她的,而是因为他爱她。从十七岁爱到六十岁,爱了一辈子,从来没有变过。

这辈子,他不会再让她受一点委屈。

想到林若楠,卢星野的嘴角不自觉地翘了起来。他想起她翻墙时的利落劲儿,想起她拍他背时的手,想起她说“生日快乐”时微红的脸颊,想起她抿嘴笑的样子……

“这个傻姑娘。”卢星野嘀咕了一声,翻了个身,把被子蒙在头上。

被子里还残留着野猪肉的香味。

他沉沉睡去,一夜无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