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布拉克萨斯是在一个阴天的下午来的。没有提前打招呼,没有猫头鹰传信,直接出现在了里德尔庄园的门厅里。
米皮去开门的时候,茶巾上还沾着面粉,看到阿布拉克萨斯身后的那个年轻人,大眼睛眨了好几下。
西弗勒斯从图书馆出来,路过门厅,看到了他们。
阿布拉克萨斯穿着墨绿色的长袍,铂金色的头发在灰暗的光线中像一盏灯。
他的表情和平时一样从容,但西弗勒斯注意到他的手指在蛇头手杖上握得比平时紧了一些。
他身后站着一个年轻人。二十出头,黑发,棕色的眼睛,穿着一件普通的灰色长袍,没有家族纹章,没有贵族标识,没有任何能显示身份的东西。
他的站姿很直,是一种自然的、像是脊梁骨天生就长得很正的那种直。
他的手指很长,骨节分明,指甲修剪得很整齐——不是贵族的那种讲究,是穷人的那种整洁。没有多余的东西,每一分钱都花在该花的地方。
西弗勒斯在楼梯上停下来,居高临下地看着那个年轻人。他的目光从年轻人的脸上扫到脚上,又从脚上扫回脸上。
不是好奇,是评估。就像里德尔教他的那样——看一个人的手,看他的站姿,看他的眼睛。
年轻人的手没有茧,不是做体力活的。站姿很直,但肩膀微微内收,像是习惯了低头。眼睛是棕色的,很深,很亮。
那种光,西弗勒斯在自己的和汤姆眼睛里见过。
“普林斯家主。”阿布拉克萨斯微微颔首,“主人呢?”
“在书房。”西弗勒斯说,“他在等你。”
阿布拉克萨斯点了点头,带着年轻人走上楼梯。经过西弗勒斯身边时,年轻人看了他一眼。一种短暂的、礼貌的点点头。
然后他的目光移开了,跟着阿布拉克萨斯走进了书房。
西弗勒斯站在楼梯上,看着那扇关上的门。纳吉尼从他脚边探出头。
“小人类,那个人的气味不对。”她嘶嘶地说。
“哪里不对?”
“不是不对。是——混的。很多味道混在一起。不是纯血的那种单一。”
“那是混血。”
“混血是什么?”
“父母一方是巫师,一方是麻瓜。”
纳吉尼想了想。“那你的气味也是混的。”
“对。”
“所以你和那个人一样。”
西弗勒斯低头看着她。“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
“他的眼睛里有一种东西。我没有。”
“什么东西?”
西弗勒斯没有回答。他转身走回了图书馆。
书房里,里德尔坐在书桌后面,面前摊着几张羊皮纸。他没有看报,没有喝咖啡,只是坐着,手指在桌面上轻轻敲着——一下,两下,三下,停一下。
阿布拉克萨斯站在书桌前,年轻人站在他身后半步的位置。不是仆人的那种站法,是下属的那种。恭敬,但不卑微。
“主人,”阿布拉克萨斯说,“这是西奥多·诺特。”
里德尔的手指停了一下。“诺特?”
“诺特家族的旁支。母亲是麻瓜出身。”阿布拉克萨斯侧身,让年轻人上前一步。
西奥多·诺特走到书桌前,没有鞠躬,没有跪拜,只是微微低头。不是不恭敬,只是不习惯。他不习惯对任何人低头。
他的父亲不重视他,他的家族不承认他,他的纯血亲戚们看他的眼神像看一只混进羊圈的杂种狗。
他从来没有对任何人效忠过,因为他从来没有遇到值得效忠的人。
“诺特家族不是已经倒向邓布利多那边了吗?”里德尔靠在椅背上,猩红色的眼睛看着西奥多。
西奥多抬起头,棕色的眼睛看着里德尔。没有闪烁,没有躲避,没有心虚。只有一种平静的、近乎冷酷的坦诚。
“里德尔先生,”他说,“诺特家族是诺特家族。我是我。”
“区别在哪里?”
“诺特家族在等邓布利多赢。我在等您赢。”
里德尔看着他。“为什么?”
“因为您会赢。”西奥多的声音很平,没有讨好,没有奉承,只是在陈述一个他确信的事实。
“邓布利多太老了。老到他的敌人都不在了,他还活着。但他不可能永远活着。您不同。您还年轻。您有时间。您有计划。您有--野心,您有”他的目光落在里德尔手边的水晶瓶上。
瓶子里是透明的液体,泛着淡淡的虹彩。
他认不出那是什么,但他知道那不是普通的魔药。那是一种他从未见过的、散发着稳定而安静的光泽的液体。他的目光在瓶子上停了一瞬,然后移开了。
“您有普林斯家族的魔药。”
里德尔没有说话。他的手指在桌面上轻轻敲了一下。
“你来找我,想要什么?”他问。
“想要一个机会。”西奥多说,“我想去麻瓜界学习。”
阿布拉克萨斯在旁边补充:
“西奥多是诺特家族唯一一个主动学习麻瓜知识的。他会开汽车,会用电话,能看懂麻瓜的财务报表。”
里德尔看了阿布拉克萨斯一眼。
阿布拉克萨斯的表情很平静,但他的眼睛里有一种里德尔熟悉的光——那是“我找到了一块璞玉”的光。
“为什么学这些?”里德尔问西奥多。
“因为魔法界太小了。”西奥多说,“纯血家族盯着魔法界这一小块蛋糕,争了几百年,谁也没有多吃多少。麻瓜界不同。他们的市场大。他们的钱多。他们的技术——有些比魔法还好用。”
“比如?”
“比如通信。麻瓜的电话不需要飞路网,不需要猫头鹰,不需要魔法。只要能接入他们的网络,两个人在不同的城市也能通话。
如果能用魔法改良他们的设备,让巫师也能用,市场会很大。比如医疗。麻瓜的医生能做心脏移植,而圣芒戈还在用几百年前的方法。
如果能用魔药改良他们的药物,让巫师和麻瓜都能用——利润会是多少?”西奥多顿了顿,“我算过。至少是魔法界魔药市场的十倍。”
里德尔看着他。“你算过?”
“我算过。用麻瓜的数学。不是巫师算术。”
“你会麻瓜的数学?”
“自学的。从麻瓜的课本上。”
里德尔的手指在桌面上又敲了一下。“阿布,你怎么看?”
“他是我见过的最聪明的混血。”阿布拉克萨斯说,“比大部分纯血聪明。”
里德尔转向西奥多。
“你的母亲是麻瓜出身。你的父亲是诺特家族的旁支。诺特家族不认你。你恨他们吗?”
西奥多沉默了一瞬。不是犹豫,是在组织语言。
“不恨。”他说,“恨他们,他们也不会变成好人。恨他们,我也不会变成纯血。恨没有用。”
里德尔看着他的眼睛。棕色的,很深,很亮。
里面没有愤怒,没有委屈,没有那种“我要证明给你们看”的执念。
只有一种平静的、冰冷的、像是“我知道我要什么,我不需要任何人认可”的清醒。
“你要去麻瓜界学什么?”里德尔问。
“学他们的商业。学他们的技术。学他们的思维方式。”西奥多说,
“我想知道,为什么麻瓜没有魔法,却能造出机械。为什么他们能登月。为什么他们的医生能换心脏。然后,把这些知识变成您的武器。”
“去多久?”
“两年。先学英语——麻瓜的英语和巫师的有些不一样,很多词不同。然后学商业管理。然后学麻瓜科技的基础。”
“钱呢?”
“马尔福家族愿意资助。”阿布拉克萨斯说。
里德尔看了阿布拉克萨斯一眼。“你已经算好了。”
“主人,这笔投资值得。”
里德尔转向西奥多。“两年后,你回来。带回来的不是知识,是武器。”
西奥多点头。“我知道。”
“去吧。两年后,我等你。”
西奥多鞠了一躬——不是贵族式的颔首,是真正的、腰弯下去的鞠躬。
不是卑微,是郑重。然后他直起身,跟着阿布拉克萨斯走出书房。
走到门口的时候,他停下来,回头看了里德尔一眼。
“大人。”
“嗯。”
“普林斯家主几岁?”
“十岁。”
西奥多点了点头,没有说什么,转身走了。
阿布拉克萨斯把西奥多送到麻瓜伦敦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不是对角巷那种被魔法隐藏的伦敦,是真正的伦敦——麻瓜的伦敦。
汽车在路上跑,红绿灯在路口闪烁,广告牌上的霓虹灯在夜空中划出彩色的光带。空气中有汽油味、食物味、人群味,混在一起,浓得像一堵墙。
西奥多站在街边,仰着头,看着对面一栋几十层高的大楼。楼顶有一个巨大的广告牌,上面写着“IBM”。他不知道那是什么,但他记住了那三个字母。
他的嘴唇动了一下,无声地念了一遍。
“这就是麻瓜界。”阿布拉克萨斯站在他身后,“和魔法界不一样。”
西奥多没有说话。他的眼睛在扫视周围——汽车、路灯、电话亭、垃圾桶、人行道上的地砖、商店橱窗里的模特、咖啡馆里坐着的女人、牵着狗走过的老人。每一个细节都在告诉他:你不属于这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