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日,沈默一整天没出门。
早上吃了两片面包,中午泡面,晚上还是泡面。
冰箱里除了两盒过期的酸奶和一根皱了的火腿肠,什么都没有。
他把火腿肠剥了,切成片扔进泡面里。
切的时候刀滑了一下,食指上划了一道浅口,没出血,但沾了辣椒粉,辣得发麻。他把手指放到水龙头底下冲了冲。
下午他写完了第44章。
这一章他写得很顺。
几乎不需要大纲,直接从上一章的结尾往下接……女主在书架空隙里看到了男主。她认识他。他不知道她认识他。她把书放回去,走了。
但走到图书馆门口的时候她停下了。
外面在下雨。她没有带伞。她站在门廊下面,看着雨从屋檐上挂下来,像一道透明的帘子。
门在她身后开了。有人走出来。她没有回头,但她知道是他。因为她记得他走路的节奏……步幅不大,落地很轻,左脚比右脚稍微慢半拍。
这些她都记得。他站在她旁边,撑开伞,说:“你要去哪里。”她说了一个方向。不是她真正要去的方向。是她猜他可能要去的方向。
他说:“顺路。一起走吧。”她把书包抱在胸前,走进他的伞下。雨打在伞面上,声音很大,把两个人的沉默填满了。
沈默写到“顺路”这两个字的时候停了一下。
他想起了夜莺第41章的评论。
她说:“顺路。这个词好。她不会承认自己在跟踪。她会说刚好走到这里。”那是夜莺说的。他把这个词写进了正文。算是回应。
他继续写。女主在伞下走。两个人的肩膀之间隔了大概一拳的距离。
雨从伞沿滑下来,打湿了她左边的袖子。她没说话。他把伞往她那边偏了偏。她注意到了。
她看着地上两个人的影子……被路灯拉得很长,靠得很近,但中间始终隔着一小段空隙。像书架上的空隙。她忽然很想停下来。但她没有。她只是继续走。
写到女主开口那句的时候,沈默的手指在键盘上停了一会儿。
他在对话框里打了草稿。先打了一句:“我喜欢你。”
删了。
太直接。
不符合女主的性格。
又打了一句:“谢谢你送我。”
删了。
太客气。
也不对。
女主不是客气的人。她是那种会把感谢藏起来、把恐惧放大的人。她不会说“谢谢”,她会说“不要走”。
但她现在还不够格说“不要走”。他们还只是顺路。所以他得给她一句合适的台词。不重,但够他听出分量。不直白,但够她表达全部。
他想了很久。
窗外的天从灰变成深灰。绿萝的影子慢慢往墙上爬。
最后他打了九个字。
“我只是想永远和你在一起。”
他盯着这句话。
有点长。
女主在雨里、在伞下、在两个人的沉默里说出这句话……不合适,太突兀了。
他删掉了后半句。
留下前半句。
“我只是想永远。”
又看了看。
永远什么?永远顺路?永远一起走?永远站在伞下?
他没补。
他觉得女主也不会补。她说一半,剩下的让雨声替她说。这样更符合她的性格。
他保存了文档。
靠在椅背上。
窗外对面那盏灯亮了,橙黄色的,隔着窗帘透进来一层薄薄的光。
他把第44章发了出去。
发完之后他没有像往常一样去洗碗或者烧水。
他坐在电脑前,看着后台。
他知道夜莺会来留言。她每次都来。他在等。
十点四十一分。评论亮了。
夜莺:“她说的每一个字我都懂。”
沈默看着这行字。
心跳漏了一拍。
不是形容。
是真的漏了一拍……那种胸口突然被什么东西轻轻撞了一下的感觉。
他往后靠在椅背上,盯着屏幕。这句话他写了。
女主在伞下说了六个字……“我只是想永远。”剩下半句他没写。夜莺说“她说的每一个字”,她不是在点评剧情,不是在分析人物,不是在夸他写得好。
她说的是:我懂。
我懂她为什么不说完整句。
我懂她为什么选在雨里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