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乡集回来那一路,林晚是哼着不成调的曲子走的。
两筐空了,铜钱坠在怀里沉甸甸的。日头偏西,把他的影子拉得老长,投在田埂上,一晃一晃。他忽然觉得这影子挺好看——是活人的影子。
十七年了,这具身子没尝过是什么滋味。从他接手的那一刻起,他就打定主意,得让这日子,过出个人样来。
不是赚多少银子。是认认真真,吃顿好饭。
他没把菜全卖光。赶集那天,他特意留了一把——挑那最嫩、叶心还没完全展开的,连根带露水拔起,用湿草裹着,揣在筐底。这把菜,是留给自己的。
回到坡上草棚,日头将落。林晚把扁担搁下,先不数钱,先做饭。
他蹲到棚后那块他用几块石头垒起的灶台前——这是他花了两个黄昏搭的,简陋,但能用。劈柴,引火,火舌舔上干茅草,噼啪作响。他把那只跟王老根借来的豁口砂锅架上,淘了半升糙米,添水。
煮饭的工夫,他把那把留的菜洗了。井水是没有的,他提着桶去坡下沟里打的水,澄了又澄。菜叶在清水里舒展开,嫩绿嫩绿,他一片片抹去泥点,动作慢,却专注,像是在对待一件要紧事。
锅开了,米香飘出来。林晚深深吸了一口。
这味道,他太久没闻过了。上辈子在所里,顿顿食堂盒饭,赶试验的时候啃干面包对付。他其实爱做饭,只是没工夫。如今倒好,有大把工夫,有自己种的菜,有劈啪作响的柴火,有傍晚穿过草棚的风。
他把菜下锅,就着一点猪油(跟刘婶换的,攒了大半个月),一撮盐。没有别的佐料。可就这点东西,锅里滋啦一响,菜香混着油香腾起来,林晚的鼻子一酸,眼眶莫名热了一下。
就这一下。他觉得,值了。
活着,真好。
饭熟了。他盛了一碗糙米饭,一碟清炒嫩菜,端到草棚前的石头上坐下。夕阳把半亩菜地镀成金红色,远处青溪的炊烟一缕一缕升起来。林晚扒了口饭,嚼了嚼,又夹一筷子菜。
好吃。
真的好吃。米是他换的,菜是他种的,火是他生的,锅是他借的。这一饭一菜,全是自己的。原身吃了十七年馊粥剩饭,何曾有过这样一顿?
他吃得很慢,很认真,像是要把每一粒米的甜、每一片菜的香,都记住。
吃到一半,坡下那条小路上忽然起了动静。
一阵急促的脚步,夹着一个男人的咒骂和抽打声。林晚抬眼,看见一个瘦小的身影连滚带爬往这边跑——是那天匆匆掠过的那个姑娘。
她头发散了,袖口撕裂,胳膊上一道红痕,正哭着往坡上跑。后头追来一个壮汉,手里攥着根柴棍,骂得粗鄙不堪:小贱人跑!跑得掉今儿跑不掉明儿!把你嫁出去抵你弟的赌债,老子看你还跑不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