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风厂材料送到督导组的第二天,孙连城被叫去说明一笔股权。
侯亮平把一张十多年前的职工股东名册放在桌上,手指压着最后一页。陈岩石的名字排在倒数第三行,持股数是一股,出资额一元。
“一个退休检察系统老干部,为什么会出现在企业股东名册里?”侯亮平问。
孙连城看过这张表。区里核验职工股时,它连同历史工商档案一起送来。陈岩石的一股不参与分红,没有实际出资凭证,备注写着“职工维权监督代表”。
“大风厂改制那会儿,职工怕手里的股权被私下划转,特意请陈老出面见证。企业为了让他合法列席股东会,名义给他登记了一股股权。”
“有对应的法律依据吗?”
“我不清楚。当年的企业经办人只说是内部特殊安排。”
“仅凭一元持股,就能代表全体职工?”
“自然不能。职工认可他的监督身份,不代表公司法赋予了他法定代表权限。”
侯亮平把另一份材料推过来:“这股股权后续有没有被质押过?”
“历史质押清单标注的是全体职工股打包质押,但附件里没有陈岩石的签字。目前银行、企业和职工三方,对质押的实际范围存在争议。”
“也就是说,他名下的这一股,大概率也牵涉在争议之内。”
“名册上确实登记在册,但股权是否合法有效、是否纳入质押范围,还得核查原始会议决议和授权文件才能确定。”
侯亮平看了孙连城一会儿:“你说话始终给自己留余地。”
“现有材料就只有这些,我只能据实陈述。”
“陈岩石有没有利用自身退休检察干部的身份,干预过大风厂的相关事务?”
“他打过市里、区里的公开办公电话,也专程来区里找过我对接。”
“找你具体谈了什么?”
“要求稳住职工股权、优先结清工人工资,反对简单粗暴处置厂区土地资产。”
“他有没有提及自己的股东身份?”
“提过。他称自己在股东名册上留有一股,有资格过问厂区事务。”
“你当时如何处置的?”
“我将他的诉求登记在案,列为利害关系人及退休干部的合理反映,具体事项交由国资、工商部门和法律顾问联合核验处理。”
侯亮平问:“他是直接打电话联系的你?”
“有一次打到我办公室,是区政府公开值班电话转接过来的。”
“普通工人也能直接打通区长办公室的电话?”
孙连城说:“理论上完全可以。但实际工作中,值班室会先甄别来电内容与人员身份,再决定是否上报转接。陈老自报身份后,电话自然更容易转到我这里。”
“这就是特权关系。”
“这只是身份带来的沟通便利。是否属于不当干预,要看他具体说了什么,以及我是否因他的诉求违规调整过决策。”
侯亮平把这句话记下来:“那你到底做了哪些调整?”
“我只是督促部门将职工股纳入专项核验范围,既没有叫停银行的合规处置,也没有确认陈岩石这一股的合法效力。后续暂停厂区处置,是基于现场维稳风险和市级协调意见,并非单凭他一通电话。”
“如果他不打这通电话,你还会核查这股股权吗?”
“职工代表已经提前提交了股东名册,核查工作照常推进。”
“工作进度会不会滞后?”
“可能会晚半天,也可能不受影响。”
侯亮平不喜欢“可能”这种模糊说辞。他要求孙连城按时间顺序说明所有接触:谁先提交名册,陈岩石何时来电,区里何时立项核验,暂停处置的会议何时召开。
孙连城没有凭记忆回答。他让秘书送来区政府收文登记、值班电话转办单和大风厂工作专班日志。记录显示,职工代表上午十点二十提交名册,陈岩石下午两点十三分来电,核验任务在上午十一点已经分发。
“所以他的电话,并非核验工作的启动原因。”孙连城说。
“但大概率会提升你们对这件事的重视层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