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追逃协作组收到境外通报的时间是凌晨四点十三分。
值班民警周正把传真页从机器里取出来,先数页码,再核验发件编号。通报一共五页,正文只有两页,后面附着现场提取物品清单和一张模糊的证件照片。照片上的证件不是护照,只是一张印着外文姓名的临时居留卡。
卡上照片与丁义珍相似,出生年份相同,拼写却少了一个字母。
周正没有在值班记录里写“丁义珍死亡”。他写的是:境外协作渠道转来疑似对象情况,请求开展基础身份比对。
五点前,他调出丁义珍的护照信息、出入境记录和通缉协查资料。身高接近,年龄相符,左眉附近的旧伤特征在境外材料里没有提到;随身物品中有一张使用化名登记的电话卡,号码曾在丁义珍出逃后的关联核查中短暂出现,但没有形成直接归属证明。
证据一项一项靠近同一个人,却还没有哪一项能独立叫出他的名字。
天亮后,协作组负责人召集小会。法医联络员、出入境人员和负责汉东线索的民警都到了。
“境外那边初步判断死因是什么?”负责人问。
法医联络员翻着译文:“初步研判存在外力致死嫌疑,但暂无正式司法鉴定报告。当地仍在侦办案件,完整检验材料暂时无法提供。”
“指纹比对结果呢?”
“指纹已现场提取,对方仅发来比对申请,未提供原始数据。我们无法跨系统重新开展鉴定核验。”
“DNA检测进度?”
“需要国内亲缘样本,同时走完正式司法协作流程,目前尚未启动。”
负责汉东线索的民警说:“丁义珍家属可以配合提供样本。”
负责人摇头:“暂时不要惊动家属。当前身份材料,达不到官方确认的标准。按流程发起比对,汉东只推送基础档案,严禁提及死亡相关结论。”
有人问:“督导组已经多次追问进度,我们该如何答复?”
“如实回复收到疑似线索、正在核验。答复分三层写清:我方接收的材料、现已比对出的重合点、目前无法佐证的待定事实。”
九点二十分,第一份内部核查意见形成。周正逐字检查,把同事写的“死者即在逃人员丁义珍”改成“疑似死者与在逃人员丁义珍具有多项一致特征”。又把“遭他杀”改成“境外初步材料提示可能涉及刑事案件”。
同事说:“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基本八九不离十了。”
“大概率吻合是主观判断,不是法定结论。”
“那总得给汉东方面一个明确态度。”
“可以告知线索可信度极高,但不能直接定性身份确认。两者绝对不能混为一谈。”
上午十一点,汉东方面的视频会接通。公安、检察机关和督导组都有人参加。侯亮平坐在屏幕正中,开门见山:“能否确认丁义珍已经死亡?”
协作组负责人说:“目前仅能判定死亡线索高度可信。想要正式确认身份,仍需境外司法机关出具合规文件,完成国内全套资料核验。”
“高度可信,具体可信到什么程度?”
“这不是概率判定。目前重合特征包含年龄、外貌、活动区域、关联手机号,但我们未获取可独立复核的原始指纹数据,也没有DNA鉴定定论。”
“死因有没有定论?”
“当地初步侦查指向刑事涉案可能,正式鉴定结果尚未出具。”
侯亮平问:“现有证据,能否指向赵家涉案灭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