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如浓稠的墨汁,厚重得仿佛能滴落下来。那轮本该清冷的弯月,此刻也像是畏惧着人间的杀伐,怯生生地躲进了层层叠叠的乌云之后,不肯露出半分光亮。大地上一片死寂的漆黑,唯有运河边那一望无际的芦苇荡,在夜风的撩拨下,发出一阵阵沙沙的声响。
那声音不像是植物的摩擦,倒像是无数幽灵在黑暗中窃窃私语,低语着关于死亡与鲜血的秘密。
宇文成都趴在没膝的芦苇丛中,身上的黑色夜行衣与夜色完美地融为一体。他那双眼睛在黑暗中炯炯有神,目光如鹰隼般死死盯着前方两里处那片庞大的瓦岗军营地。风中夹杂着泥土的腥气、芦苇的枯涩,以及远处营地里隐约飘来的马粪和劣质油脂燃烧的味道。
在他身后,三百名精挑细选的死士如同雕塑般趴伏着。没有人说话,没有人咳嗽,甚至没有人敢大幅度地呼吸。他们已经在这里潜伏了整整半个时辰,双腿早已麻木,但没有一个人挪动分毫。他们是宇文成都亲手调教的利刃,此刻,只等主人下达收割的指令。
宇文成都的胸膛起伏很慢,他的意识深处,那股来自“龙雀”的记忆正在飞速运转,如同精密的计算机在分析着战场数据。那不是这个时代的思维,那是跨越千年的特种作战理念——利用夜色、利用地形、利用敌人的麻痹大意,以最小的代价渗透到敌军心脏,摧毁其赖以生存的命脉,然后在敌人反应过来之前,如鬼魅般消失。
“侦察。”宇文成都心中默念,那是龙雀刻在他脑海里的铁律,“先侦察,后行动。没有侦察的行动,就是送死。”
为了这一刻,他已经准备了整整一个白天。从江都那高耸的城墙上,他摒弃了传统武将的傲慢,用龙雀教给他的“网格化”观察法,像鹰一样俯瞰着这片大地。他记录了瓦岗军营地的每一个细节——营寨的布局、哨兵的位置、巡逻队的路线,以及那决定生死的换班时间。
瓦岗军的营地呈梅花状分布,五个大营如同五根手指,紧紧拱卫着中间的中军帅帐。前营是主力部队,驻扎着单雄信和王伯当的精锐,帐篷最密集,灯火最通明,戒备也最为森严。中营是李密的中军,帐篷比周围都要高大豪华,周围不仅有重兵把守,还特意加筑了一道粗陋的木栅栏。而最引人注目的,是位于营地后方的那片区域——粮草营。
那里帐篷稀疏,但有几个巨大的、用木板和油布搭建的简易仓库,仓库周围堆满了干燥的草料,像是一座座小山。
根据白天的观察,粮草营的守卫大约五百人,分成三班轮流值夜。而现在,正是午夜到凌晨这段时间,人的生理最疲惫,意志最松懈的时候。宇文成都敏锐地察觉到,巡逻队的间隔已经从一刻钟延长到了半个时辰,甚至更久。大部分守夜的士兵,此刻恐怕都在靠着营柱打瞌睡。
“时机到了。”宇文成都心中做出了冰冷的判断。
他缓缓举起右手,五指紧握成拳。这是“停止”的手势,也是最后的确认。
紧接着,他伸出三根手指,分别指向左、中、右三个不同的方向。这是“分三队”的指令。
在他侧后方,王庸和刘校尉如同两只潜伏的猎豹,微微点了点头,眼神在黑暗中闪烁着嗜血的光芒。他们虽然不懂宇文成都那些神乎其神的“兵法”,但他们懂这位霸王将军的威严与必胜的信念。
宇文成都又做了几个细微的手势——他先是指了指自己的眼睛,然后指向粮草营的方向,示意“观察”。接着,他手掌向下压了压,那是“慢行”。最后,他手指指向耳朵,然后摇了摇,那是无声的警告——“保持绝对安静”。
王庸和刘校尉再次点头,动作轻得如同风吹草动。
三百精兵开始行动了。
他们像是一群在黑暗中潜行的幽灵,从芦苇荡中悄无声息地爬出来,身体压得极低,几乎贴着地面。他们弯着腰,脚步轻盈而迅捷,每一步都精准地踩在土地最软、最湿润的地方,避开了那些枯枝败叶。他们的动作整齐划一,没有发出任何金属碰撞声,甚至连衣角的摩擦声都被夜风掩盖。
宇文成都在最前面开路。他的眼睛经过特殊的训练,早已适应了这种极致的黑暗。在五十步的范围内,他能看清地面上的每一颗石子,每一根杂草。
他的耳朵竖了起来,捕捉着风中传来的所有信息——风声的走向、虫鸣的疏密、远处瓦岗军巡逻队那懒散且杂乱的脚步声。
队伍沿着运河边的芦苇荡向北行进。高大的芦苇足有一人多高,完全遮住了他们的身影。脚下是运河泛滥留下的软泥,踩上去软绵绵的,没有发出任何声响。夜风呼啸着穿过芦苇丛,发出的沙沙声,完美地掩盖了三百人的潜行。
这一走,便是整整一个时辰。
前方,瓦岗军营地的轮廓终于在夜色中若隐若现。
营地的规模宏大,透着一股草莽英雄的狂野与粗疏。前营是主力部队,帐篷密密麻麻,一眼望不到头,像是一片灰色的海洋。帐篷里传出士兵们粗重的鼾声,此起彼伏,像是一首粗犷而野蛮的交响乐,那是胜利者无所顾忌的睡眠。
中营是李密的中军,帐篷明显更大,排列也更密集,中间竖着一面巨大的黑色大纛,在夜风中猎猎作响,仿佛一只巨大的黑色蝙蝠在扑腾。
而最让宇文成都目光如炬的,是后营。
那是粮草营。帐篷较少,但那几个巨大的粮仓却格外显眼。粮仓周围堆满了干燥的草料,像是一圈天然的火墙。
宇文成都猛地举起手,握紧拳头。
队伍瞬间停下,三百人如同凭空消失了一般,融入了夜色与芦苇之中。
宇文成都趴在芦苇丛的边缘,如同一尊石像,目光如刀锋般扫视着粮草营的每一个角落。
粮草营的守卫果然松懈到了极点。五百人的守卫,此刻真正清醒的恐怕不足两百。这些士兵有的在巡逻,步伐拖沓;有的在站岗,身体靠在木桩上摇摇欲坠;更多的则是在帐篷里打瞌睡。守卫的密度极低,每隔五十步才有一个哨兵,而且那哨兵的眼神早已涣散。
巡逻的队伍也少得可怜,原本应该一刻钟一次的巡逻,此刻间隔已经超过了半个时辰。
宇文成都的嘴角微微上扬,勾勒出一抹冷酷的弧度。
李密太大意了。
也许是因为连战连捷,士气正盛;也许是因为四万对十万的兵力悬殊,让他觉得江都已经是囊中之物;也许是因为他根本看不起那个只会靠蛮力的宇文成都。在他看来,四万守军能守住江都的城墙就不错了,哪有余力敢主动出击,深入敌后?
但宇文成都偏偏要来偷袭。
这就是龙雀教给他的战术思维——在敌人最意想不到的时间,用敌人最意想不到的方式,给敌人最致命的一击。
“王庸。”宇文成都低声道,声音压得极低,沙哑而冷硬,只有身边的两个人能听到。
“末将在。”王庸凑了过来,脸上涂满了黑灰,只露出一双精光四射的眼睛。
“你带一队人,从东边进去。放火的时候,先从北边烧起。北边是草料堆,最干燥,也最容易着火。火势一旦起来,浓烟和火光会惊动所有人,守卫的第一反应就是往北边跑救火,你们就趁乱从东边撤出来,不要恋战。”
“明白。”王庸点头,眼中闪过一丝兴奋。
“刘校尉。”
“末将在。”刘校尉是个沉默寡言的汉子,此刻也显得有些紧张。
“你带二队人,在西边接应。如果有人追出来,拦住他们。不要硬拼,只要拖延住他们片刻即可。拦住就走,保存实力。”
“明白。”
“三队跟我,”宇文成都的声音陡然冷了下来,透着一股刺骨的寒意,“从南边进去,直奔粮仓。记住,粮仓里的粮食是重点。草料烧了还能去割,粮食烧了,李密这十万人马就得活活饿死。我们要让瓦岗军的肠胃,成为我们最锋利的武器。”
他顿了顿,目光扫过两人,一字一顿地警告道:“记住,放了火就跑,不要贪功,不要恋战。火一起来,瓦岗军就会像疯狗一样蜂拥而至。晚走一步,就可能永远回不来。”
“是!”三人齐声领命,声音低沉却坚定。
宇文成都仰起头,看了一眼漆黑的夜空。月亮依旧躲在云层后面,不肯露面。这无边的黑暗,是他们最好的掩护,也是瓦岗军的葬礼帷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