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顿饭吃得格外圆满。
有记忆里的味道,还有想念加持的绵软,等周倪反应过来时,两碗米饭已经下了肚。
“还需要再来一碗吗?”
盛炀和坐在对面,碗里的米饭吃尽后就没有再添。
剩下的时间,他全在帮她挑鱼刺。
周倪低头看了看自己碗边的骨碟,里面盛满她咬下的鸡骨,而那些被剔出来的鱼刺,整整齐齐地码在盛炀和的碟子里。
“哦,不用了不用了……”
小腹鼓胀到牛仔裤的扣子都有些勒,她不太自在地抬起头,像是在给自己挽尊,“你的厨艺还是……一如既往地好。”
话是实话。
从母亲离世后,她对食物的态度就停在“维持生命必要环节”那一步。
可在云城和盛炀和一起的那几个月,她的食欲确实肉眼可见地好了起来。
学习好的人总归能将能力迁移到其他表现上,比如做饭,比如开车。
“嗯,姐姐喜欢就好。”
餐桌是灰白的大理石纹样,顶部三盏吊灯一字排开。
盛炀和从那片暖白的灯光里站起身,熟练地收走餐盘,端到洗碗池边。
水流声哗哗响起,周倪看见他将只剩一点尾端的洗洁精瓶里灌了点水,然后按下压泵,把里面剩下的全都挤了出来。
创作的习惯使然,闲下来的时候,她总喜欢观察人的细节。
以前在云城也是这样。
对于少年的过往,出于自尊也好保护也罢,她从不主动打探。
但从他日常的习惯里,她能看出很多东西。
大概是他奶奶教得好,东西懂得物尽其用,餐巾纸不会随便擦两下就扔,洗涤剂也一定会兑水用尽最后的残余,衣鞋开线脱胶会自己拿针线仔细地缝补。
对待出现在自己生命中的每一样物品,他都认认真真,不会因为它一次性、消耗的属性就轻易放弃。
周倪想,这也许就是他能把《热昼》做得这么好的原因。
“姐姐,我电话响了,可以帮我去卧室拿一下吗?”
她还沉浸在自己的观察和回忆里,盛炀和已经站在洗碗池前冲她转了身。
周倪迟钝了几秒,应声起了身。
卧室是私密空间,她不敢多停留,从床头柜拿好手机,匆忙转身,却无意被正对着床头柜子的某一处钉住了神。
是那辆墨绿色的路虎乐高。
定制的木质衣柜上特意腾出一格,做成玻璃展柜,像是主人想要每天都能第一眼看到它的用心,里面还嵌了一排小射灯,金白的光落在车身上,把每一处细节都照得完完整整。
周倪站在展柜面前,手指摩挲了下手机机身,没多停留,转身出了房间。
“是谁打来的?”碗池里的餐盘洗了一半,盛炀和侧过头。
“是杨宥泽。”周倪举起手机,让他看来电显示。
“帮我接一下,姐姐。”
“好。”她按下绿色通话键。
盛炀和顺势朝她侧过身,微微俯低,示意她将电话贴上来。
周倪犹豫了一瞬,还是举起手机朝他靠近。
距离一下拉得太近,近到她指尖有意无意地蹭过他的耳廓,那一小片皮肤温热而柔软,烫得她心里发慌又发痒。
他还在认真地听着电话,手里的刷碗动作慢了下来,像是为了仔细听清电话里的内容。
“好,我会跟姐姐说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