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失踪的第三年,我在她留下的电影场刊里,找到了一张不该存在的票。
那天我下班很晚。
回到家,灯没开,屋里只有书桌上一盏台灯。
桌上摊着姐姐的场刊。
每年的这一天,我都会把它翻一遍。
场刊是《午夜凶铃》的初版,纸页发脆,边角一碰就掉渣。
票是从场刊的夹层里滑出来的。
它落在我书桌上,声音很轻。
我盯着它看了很久,才敢伸手去碰。
票是旧的。
旧到发黄,边缘毛糙,带着二十年以上的纸才有的那种脆感。
票面上印着:午夜场·一号厅。
没有排片时间,没有座位号。
票价那一栏,印着两个字:免费。
地址在票的右下角,字很小。
长乐路十七号。
我查过这个地址。
那是光明电影院,二十年前就停业了。
当年的新闻只有一句话:最后一场放映结束后,影院未再开门。
我叫沈见微,今年二十三。
在影视资料馆上班。
业余做老电影的考据,有个没什么人看的账号,叫「见微知怖」。
姐姐叫沈见昭。
她失踪那年,二十七。
带我看第一部恐怖片的人,是姐姐。
那年我九岁,她十三岁。
她把碟塞进影碟机的时候,我躲在沙发后面。
「怕就抓着我。」她说。
那盘碟是《午夜凶铃》。
看到一半,她按了暂停。
「你看懂了吗?」
「看懂什么?」
「规则。」
她掰着手指头,一条一条讲。
「看了带子,七天内会死。」
「解法是复制一盘,给别人看。」
「诅咒转走了,你就活。」
「那被转的人呢?」我问。
「问得好。」
姐姐笑了。
「这就是这部电影真正吓人的地方。」
「它考的从来不是鬼,是人。」
后来她把带子倒回去,从头放。
她说,看第二遍的时候,才算真的开始看。
那天晚上,她还教了我一件事。
她把画面停在贞子爬出井的那一段。
「你数一下,这个镜头几秒。」
我数了。
「七秒。」
「再数一遍。」
我又数了一遍。
「还是七秒。」
「记住了。」
她说。
「以后看任何片子,你都这么数。」
「数过的镜头,才是你看过的镜头。」
后来我数东西的习惯,就是从那天开始的。
十四年过去了。
我现在看恐怖片,还是先看规则,再数镜头。
这个习惯,是姐姐给的。
后来她也做考据。
她做《午夜凶铃》的考据,做了十年。
圈子里,她是「贞子组」的老人。
每年的这一天,我都会把这本场刊翻一遍。
姐姐失踪那天,是十月十二号。
今天是十月十二号。
去年的今天,这一页里什么都没有。
我记得很清楚。
什么都没有。
姐姐的批注很密。
她写字小,喜欢用铅笔,划改的地方从不擦,就那么一层叠着一层。
第一页就有一行:「这一版的海报是补拍的,原版只印过三百张。」
翻到中段,她写:「伊豆的取景地我去过。旅店还在,走廊尽头是楼梯。」
再往后,有一行被划掉的字。
划得很用力,铅笔印子透了纸背。
我把场刊凑到灯下,勉强认出来:
「这一版和公映版,差的地方不止一处。」
差在哪儿,她没写。
翻到第六十一页,她的笔迹停了。
停在半句话上。
「井底的——」
后面没有了。
我往前翻。
扉页的背面,有一行字。
不是批注,像是随手记下来的。
「像有人在你耳朵里数数。」
这行字没有上下文。
我猜了三年,也没猜出她在写什么。
我把场刊合上,拿起那张票。
票背有两个字。
铅笔写的,很浅,几乎被磨掉了。
「别来。」
是姐姐的字。
她写这两个字的时候,知不知道捡到它的人会是我?
我的指腹蹭过那两个字。
有一瞬间——不到半秒——我看见了别的东西。
台灯。
摊开的场刊。
一只握笔的手。
手在抖。
写完,她把票夹回了书里。
然后我的后脑勺疼了一下,像被针扎。
我揉了揉眼睛。
我学过的所有解释里,最合理的一条是:熬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