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式的燧发步枪,可以在200米外,对敌人造成有效伤害。
然而无论是迪普莱西,还是巴纳登,都没有停下脚步。
步枪上肩,下巴高抬,昂首挺胸,踏步向前,像极了一只只骄傲的雄鸡。
一百八十米!
一百五十米!
一百二十米!
布雷德手心里全是汗水,背后更是被汗水湿透,心脏几乎要从嗓子眼里跳出来。
这太疯狂了!
身为一名王国兵,他曾在迪普莱西元帅麾下和西班牙人战斗过,但那些西班牙人只敢在两百米外开火,根本不敢踏入两百米生死线。
可现在他看见了什么?
眼看即将突破一百米,可指挥官依然没有下达停下的命令!
他甚至已经看见对面那个小子,嘴上刚刚长出来的胡须!
一百米!
咕咚!
麦考利咽了口唾沫,偷偷看了眼巴纳登。
疯子!都是疯子!
既然如此,那就更疯一些吧!
想着,麦考利在裤腿上擦了擦手心的汗,重新握紧军刀。
八十米!
七十米!
六十米!
五十米!
双方刚刚踏过那条无形之线,迪普莱西花白的胡须猛然炸开,宛如一头刚刚睡醒的雄狮,仰天长啸,“射击——”
“开火——”巴纳登瞪大双眼,青筋暴起,用尽全身力气咆哮。
砰砰砰砰砰——
密集的枪声如约而至,双方第一排士兵胸前顿时爆发出无数朵血花,士兵如镰刀下的麦子,成片成片倒下。
眨眼之间,双方的方阵就像提刀一样,狠狠刮了一层。
一轮过后,双方军官好像看不见眼前尸横遍野一样,麻木的挥舞令旗,或吹响尖锐的哨子,命令士兵快速装弹。
第一轮考验的是勇气,第二轮考验的除了勇气以外,还有训练精锐程度。
精锐老兵与一般士兵的差距,就在重新装弹速度上体现出来。
谁快,谁活。
谁慢,谁死!
麦考利的步兵团无愧精锐之名,率先完成第二轮装弹。
“开火——干掉他们——”
砰砰砰——
迪普莱西麾下的士兵就像暴风雨下的小草,任由枪林弹雨袭击,许多士兵刚刚装好子弹,就被敌人一枪带走。
鲜血顺着布雷德的脸滴落,他嘴唇发白,身体发颤,但装弹的手在千万次的训练下,稳的惊人。
脸上的血不是他的,是他好兄弟亨利的,就在刚刚,亨利被一发子弹掀掉了头盖骨。
“反击!预备——”
布雷德压好子弹,举枪瞄准。
“放——”
砰砰砰——
布雷德扣下扳机,强大的冲击力从枪托上传来,撞的肩胛骨生疼。
他没来得及看自己是否击中敌人,立马开始新一轮装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