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的生活日益富足安定,除了物质需求的满足,一些更细腻、更具情感色彩的需求也开始悄然萌发。不知从何时起,县城里养猫养狗的人家,渐渐多了起来。富户养着看家护院的大狗,或毛色鲜亮的狸奴(猫);普通百姓家,也常见土狗在门前打盹,或猫咪在墙头踱步。这些动物,或为看家,或为捕鼠,或纯粹为个陪伴,给这座日益规整的县城,增添了几分生气和温情。
然而,问题也随之而来。流浪猫狗增多,偶尔有惊扰行人、偷窃食物,甚至咬伤孩童的事件发生。家养犬只随地便溺,夜间吠叫扰邻,也引发了些许纠纷。更有甚者,一些被遗弃或走失的宠物,在街头游荡,形销骨立,看着令人心酸。
这日,一个在慈幼所帮忙、名叫小芸的孤女,抱着一只脏兮兮、后腿似乎有伤的小黄狗,怯生生地来到县衙,想求孙先生或胡先生给看看。正好被路过的张全看见。
“大人,这……这是我在后巷捡到的,它腿好像断了,饿得直叫……”小芸不过十二三岁,抱着同样瘦弱的小狗,大眼睛里满是祈求。
张全看了看那小狗,虽然脏,但眼神温顺,透着可怜。他心中一动,唤来胡先生给小狗看了看,只是皮外伤加脱臼,正骨敷药后,小狗便能颤巍巍地站起来了,还舔了舔小芸的手。
“多谢大人!多谢胡先生!”小芸破涕为笑,抱着小狗不肯撒手。
看着这一幕,张全若有所思。他想起前世城市里的宠物管理、流浪动物救助,以及工作犬的广泛应用。或许,清河县也可以在这方面,做出些不一样的文章?
他找来内务处李老四、负责街面清洁和市容管理的管事,以及那位在流民中发现的、据说祖上养过军犬的老兵(姓苟,人称苟老汉),一起商议此事。
“猫狗通人性,养之可看家护院,可驱鼠为伴,本无不可。然放任自流,则生弊端。”张全开门见山,“本官有意,对县内豢养犬只进行一定管理,并设法处置流浪猫狗,使其各得其所,乃至……物尽其用。”
“大人,这猫狗之事,也要管?”街面管事有些挠头,觉得这是小事。
“事无大小,关乎民生安宁,便是正事。”张全道,“首先,登记与防疫。凡家养犬只,主人需至内务处登记,领取号牌,系于犬颈。登记时,由医馆派人检查犬只是否健康,有无明显病态。此后每年需复检一次。登记免费,但若犬只伤人、扰民,或遗弃,则主人需担责受罚。此举,既便于管理,又可防病(如恐水病)。”
“其次,处置流浪猫狗。内务处可组织人手,在城内巡查,捕捉无主、有攻击性或明显病态的流浪猫狗。健康的,可集中饲养于城西新划的‘猫狗收容所’,由苟老汉负责,招募一二热心人手协助照料。收容所猫狗,可供县内百姓有偿领养(需登记),或由县衙工坊、仓库领去,用于捕鼠、警戒。老弱病残、无法恢复健康的,则……人道处理,尸体深埋或焚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