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烛开花的时候好看吗?”
“好看。”他看着我,目光平静得像一潭死水,“红色的,像火一样。”
我笑了笑,跟他说了声谢谢配合,转身走了。但走下楼梯的时候,我后脑勺的汗毛是竖着的。那种感觉很难形容——不是恐惧,而是一种猎人发现猎物时肾上腺素飙升的警觉。
回到局里已经是晚上八点。小宋在法医室等我,显微镜的灯还亮着,桌面上摊着三份尸检报告。
“老方,你猜我从文森门框上发现了什么?”
“花烛花粉?”
“比那个更直接。”他把一份比对报告推过来,“死者颈部提取到的纤维,和他家门口鞋架上那双园艺手套的纤维成分完全一致,腈纶混纺,颜色编号都对得上。还有,剪刀上的褐色痕迹是血迹,DNA比对正在进行,但血型和小妮一致。”
“够申请搜查令吗?”
“够了。”
搜查令是晚上十点签下来的。我们破门而入的时候,文森正坐在客厅的单人沙发上看电视,面前的茶几上摆着一杯红茶,像是等了很久。
他似乎并不意外。
房子不大,两室一厅,但其中的次卧被他改成了一个植物培育间。推开那扇门的瞬间,所有人都愣住了。二十多平方米的房间里摆满了花烛,红的白的粉的,整整齐齐码在多层花架上,加湿器吐着白雾,植物生长灯发出偏紫色的光。那些花烛开得极好,叶片油亮,佛焰苞鲜艳欲滴,在灯光下确实像一团团火。
但让我们愣住的不是花。
是墙。
三面墙上贴满了照片。不是花烛的照片,是女人的照片。不同年龄、不同穿着、不同角度的女人,有的在菜市场买菜,有的在公交站等车,有的在超市货架前挑选东西。所有照片都是偷拍的,画质不算清晰,但能看出拍摄者的耐心和执念。照片上用红色马克笔标注着各种符号,有的画圈,有的打叉,有的写着外文单词。
其中一张照片上用红笔画着一个大大的圈,照片里的人是小妮。她站在楼道里,正低头掏钥匙开门,显然是从走廊另一端的某个角度偷拍的。
而在花架最底层的一个托盘里,我看到了那卷透明胶带、一把园艺剪刀、三双用过的手套,以及一整摞叠得整整齐齐的白色塑料袋。
“你没有什么想问我的吗?”
文森的声音从身后传来。他没有跟进来,而是倚在门框上,端着他的红茶,姿态放松得像是请朋友来参观自己的收藏。
审讯室的灯光很亮,照得人脸上每一个毛孔都无所遁形。文森坐在铁椅上,双手交叉放在桌上,戒痕那根手指依然在无意识地摩挲着。
“为什么要杀她们?”
他沉默了很久,久到我以为他不会开口了。然后他说:“因为玫瑰。”
“什么?”
“玫瑰香水。”他抬起头,目光穿过审讯室的灯光看向某个很远的地方,“我前妻用的是玫瑰香水。樟脑味的,带一点甜,她说那是保加利亚的品种。我们结婚十二年,她身上的玫瑰味从来没有断过。后来我发现,那瓶香水不是她自己买的。是一个男人送的。”
他说这些话的时候语气平静得像在念一份园艺手册,没有任何起伏。
“离婚以后,我开始闻到玫瑰味。走在街上,坐地铁,逛超市,总能闻到。那些女人,她们不知道自己身上有玫瑰味吗?她们知道的。她们喷在手腕上,喷在耳后,喷在锁骨上,像是一种邀请。”
“所以你杀了她们。”
“她们自己选的。”
他的逻辑到此为止,不再展开,像是这件事在他看来已经不需要任何解释。玫瑰香水是触发机关,花烛是作案工具,白色塑料袋是最后的容器。至于为什么要在塑料袋底部留下花粉——后来心理专家给出的侧写是,花烛是他唯一还能信任的东西,是他秩序感的最后锚点。他把花粉留在现场,就像签字,就像宣告——这是我做的,这是属于我的秩序。
但小妮身上没有花粉。
我问了他这个问题。
文森皱了皱眉,那个表情不像是在思考怎么回答,更像是在回忆一个细节。“那天我的花烛还没有开。”他说,“没有花粉。”
就因为这个。
因为作案当天花烛没有开,所以第三个袋子干干净净。不是换了人,不是换了地方,仅仅是一个花期的偶然。这个偶然差点让我们以为是模仿作案,差点让案件走向完全错误的方向。而如果不是小妮的袋子里没有花粉,我们可能还要更久才能注意到“花粉”这个物证的意义,注意到所有线索其实都指向同一个方向。
真相有时候就是这样,它藏在差异里,藏在“不对劲”里,藏在那些没有按照规律出现的东西里。有花粉是线索,没有花粉也是线索。
审讯结束的时候天已经快亮了。我站在走廊里抽烟,小宋走出来,递给我一杯速溶咖啡。
“DNA结果出来了,剪刀上的血迹是小妮的。另外,第二起案子刘芳的指甲缝里,我们也提取到了文森的上皮细胞。铁证如山。”
我点了点头,烟灰掉在鞋面上也没有去弹。
“老方,”小宋犹豫了一下,“你觉得他真的疯了吗?”
我想了想,把烟掐灭在窗台的烟灰缸里。
“他分得清每一盆花烛的花期,记得住每一张照片的拍摄地点,作案后清理剪刀、更换手套、处理垃圾,每一步都做得滴水不漏。他不是疯了,他只是不觉得那些女人的命跟花烛的花期有什么区别。”
风吹过来,带着凌晨特有的潮湿气息。远处城市的天际线开始泛起灰白色,新的一天要来了。
但那三个女人不会再看到天亮。
我掐灭烟头,转身走回办公室。桌上摊着三本案卷,最上面是小妮的,照片里的她笑得很好看,露出一排整齐的牙齿。我不知道她用的是不是玫瑰香水,也不重要了。重要的是,白色塑料袋底部的花粉有没有、有多少,从一个古怪的细节变成了一把钥匙,打开了那个种满花烛的房间。
而在那个房间里,一个男人用十二年的婚姻失败和一瓶玫瑰香水的味道,判了三个陌生女人的死刑。
这就是我要写进结案报告里的全部内容。至于文森每次作案后把花烛摆在塑料袋旁边拍了多少张照片,至于那些照片被他按照花期分门别类地收在一个蓝色文件夹里,至于文件夹封面用圆珠笔写着一行歪歪扭扭的中文——“她们都是红色的,像火一样”——这些细节,大概只有看过现场的人才会记得。
但我记得。
我会记得很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