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沈南枝坐在南枝资本会议室里。
季常把补充提审的证据目录发给她,目录共分四组,沈氏科技旧财务部人员调动记录、冯远征十五年前的出入登记、刘世宏供述、陈立海保存的七十六页原始凭证。
“今天查旧财务部,他拿走了什么,交给了谁,里面有什么。”
沈南枝看着那份目录。
“第三个人呢?”
“朱检察官会问,但不会把赵玉芬说的省城口音直接放到他面前。”
“先让他自己说。”
“对。”
季常将最后一份文件放进公文包。
“F001还留在柳条巷,现场由协作人员保护,司法保全手续正在走,任何人都没有打开地板。”
“密码也没有线索。”
“所以冯远征的供述很重要,他可能看过F001形成以前的纸质材料。”
沈南枝在白板上写下一行字。
纸质底稿。
“他说到关键地方,及时告诉我。”
“我会。”
“别替我省略。”
季常拿起外套。
“涉及程序保密的内容不能传,能够同步的,一个字也不会少。”
他走到门口,又回头看了一眼白板。
“那三个词先别连。”
“我知道。”
“系统可以是磐石,名单可以是账户或参与人,不能再留也可能指文件,证据出来以前,每一种解释都只是猜测。”
沈南枝放下笔。
“我只写词,不写结论。”
八点四十五分,季常到达江城检察院,朱检察官正在第四检察部会议室核对提审问题,桌上摆着一只封好的证据箱。
证据箱里有七十六页原始凭证的认证副本、刘世宏签字确认的供述摘要、十五年前沈氏科技财务部文件目录残页,以及陈立海对材料来源作出的书面说明。
朱检察官翻到目录残页。
“旧财务部当年清点过两次,第一次在沈氏进入破产程序前,第二次在沈望山去世后,第二次清点比第一次少了三个文件夹。”
“分别是什么?”
“年度审计底稿、关联账户核查资料、金茂交易合同副本。”
季常看向目录右侧的经手人签字。
冯远征。
“他上次解释这次出入了吗?”
“说是协助破产程序核验资产,文件已经依法移交,记不清交给谁。”
“今天有新的客观材料?”
朱检察官拿出一张十五年前的车辆进出记录复印件。
“旧财务部文件被取走后两小时,冯远征的车进入顾家老宅侧门,当晚没有回原单位。”
季常把时间记下来。
“赵玉芬说第三个人也从侧门离开。”
“日期相差两天,不能直接合并。”
朱检察官将两张时间表分开放置。
“先问文件,不给他看赵玉芬的供述。”
九点整,冯远征被带入讯问室。
他穿着统一发放的深色衣物,坐下后先看了一眼桌上的证据箱,右手拇指在食指侧面来回蹭了两次。
讯问人员完成权利告知,朱检察官打开第一份材料。
“十五年前沈氏科技进入破产程序后,你是否去过旧财务部?”
“去过。”
“几次?”
“记不清。”
“出入登记显示三次,第一次查看账册,第二次清点固定资产,第三次取走三只文件夹。”
冯远征看向登记表。
“时间太久,我需要核对。”
“第三次登记日期是八月十二日,距离沈望山死亡三天,登记事由写着补充评估材料。”
“那应该是工作需要。”
“谁安排的工作?”
“破产程序协调组。”
“具体人员。”
“当年的组成人员很多。”
“谁通知你去旧财务部?”
冯远征端起水杯,杯沿碰到唇边,没有喝。
“顾伯庸。”
讯问人员将这个名字记入笔录。
“他当时是什么身份?”
“沈氏的债权关联方,也是世安地产负责人。”
“债权关联方有权指令你取走沈氏财务文件吗?”
“他只是告诉我有补充材料需要核验。”
“谁给你开的门?”
“孙建明。”
“孙建明当时已经调离财务部。”
“他熟悉旧办公室,也有备用钥匙。”
“你取走了哪些材料?”
“评估底稿和部分交易记录。”
“说完整。”
“记不清。”
朱检察官打开证据箱,把旧财务部两次清点目录放到他面前。
第一次清点,三类材料都在。
第二次清点,三类材料全部缺失。
目录末页的经手人栏里,冯远征的签字清晰可辨。
“年度审计底稿,顾伯庸关联账户核查资料,沈氏科技与金茂交易合同副本,这三类文件是不是你取走的?”
冯远征盯着签字看了近一分钟。
“是。”
“有多少页?”
“底稿很厚,两百页左右,账户资料几十页,交易合同装了一个文件夹。”
“原件还是复印件?”
“审计底稿是原件,账户清单是打印件,交易合同有原件也有副本。”
“取走后有没有办理移交?”
“有。”
“移交给谁?”
冯远征把水杯放回桌面。
“顾伯庸。”
第一条证据链落下。
八月十二日,顾伯庸通知冯远征。
孙建明用备用钥匙打开旧财务部。
冯远征取走三类文件。
两小时后,他的车进入顾家老宅侧门。
文件交给顾伯庸。
朱检察官继续问。
“顾伯庸为什么要这些材料?”
“他说破产评估有几项数据需要重新核对。”
“你当时提交过评估报告。”
“他认为原始数据可能影响债权处置。”
“谁的债权?”
“金茂和世安相关企业。”
“取走文件以后,你做了什么?”
“在顾家老宅书房里看了一部分。”
“当时还有谁?”
冯远征的手指停在杯壁上。
“顾伯庸。”
“还有吗?”
“没有。”
“刘世宏在不在?”
“不在。”
“省城来的人在不在?”
冯远征抬起头。
“什么省城来的人?”
“你只回答有没有。”
“没有。”
朱检察官没有追问第三个人,转而打开七十六页原始凭证。
“审计底稿是谁整理的?”
“沈望山。”
“你怎么确认?”
“里面有他的签名、批注和核验符号。”
“时间范围。”
“沈氏破产前六个月。”
“底稿主要内容。”
“银行回单、应付账款、供应商合同、订单履约、资产评估,还有他自己做的异常交易分析。”
“异常交易有多少项?”
冯远征的目光落到七十六页凭证上。
“七项。”
“具体说。”
“第一项是宏盛设备和宏盛贸易的资金回流,第二项是金茂三家关联企业集中下单,第三项是材料预付款和实际交付不匹配,第四项是几家供应商报价区间过于接近,第五项是银行授信模型参数异常,第六项是顾伯庸关联账户收到咨询费和项目款,第七项涉及省城的技术公司。”
“哪家公司?”
“磐石数据。”
讯问室里的书记员抬头确认了一次名称。
“沈望山在底稿里怎么写磐石数据?”
“他认为三家供应商的报价使用了同一组成本区间,又发现银行授信调整与订单违约时间吻合,所以怀疑有人用系统提前算过沈氏能承受的资金压力。”
“底稿里有没有磐石系统的合同?”
“有一份服务协议摘要。”
“签约方是谁?”
“金茂旗下科技公司和磐石数据。”
“协议日期。”
“沈氏收到第一笔虚假订单以前。”
“提前多久?”
“半年左右。”
“你当时知道磐石系统被用于分析沈氏吗?”
冯远征没有立即回答。
朱检察官把磐石技术文档放到桌上。
技术顾问签名栏里,冯远征三个字没有任何遮挡。
“这份签名是你的吗?”
“是。”
“你的工作内容是什么?”
“提供资产评估和司法风险参数。”
“司法风险参数包括什么?”
“诉讼、执行、抵押、破产条件。”
“供应商承压能力分析需要你的参数吗?”
“需要一部分。”
“融资授信接口呢?”
“也需要。”
“你明知系统可以计算企业在订单违约、抽贷和资产减值下的承受能力,还向磐石提供沈氏相关参数?”
“当时说的是行业风险研究。”
“研究对象有没有沈氏科技?”
冯远征看着自己的签名。
“有。”
朱检察官把刘世宏的供述摘要放到一旁。
“刘世宏确认,磐石系统第三期接入融资授信和资产评估数据,用于判断目标企业能撑多久,你的供述和他一致。”
“我只提供参数,系统怎么用不由我决定。”
“谁决定?”
“金茂和磐石项目组。”
“顾伯庸呢?”
“他参与需求讨论。”
“宋世成呢?”
“我没见过他参加项目会。”
“路某呢?”
“见过。”
“他的身份。”
“磐石数据产品负责人,有人叫他路总。”
季常在旁听记录上写下三项。
磐石数据。
产品负责人路某。
沈氏首笔假订单前半年完成系统接入。
这三项与刘世宏供述、马三的省城线索和第二组人员资金关系再次靠近。
朱检察官没有让讯问偏离底稿。
“顾伯庸关联账户清单里有什么?”
“三个个人账户,两家壳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