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
孙兖忽然出声,声音里带着一种难以置信的古怪。
明晓笔尖一顿,墨点差点污了纸面,抬头看他。
孙兖没看她写的具体内容,而是指着那行字,脸上的表情混合了惊讶、好笑和一丝终于抓到把柄的得意:“明小哥,你……你这手字,是跟卖炊饼的王瘸子学的,还是天生就这么……独具一格?”
明晓脸颊发热,强自镇定:“让公子见笑。小人……幼时家贫,习字不多,后来漂泊,更是荒废。然科举之道,字迹虽重,终究……”
“终究什么?”
孙兖打断她,嗤笑一声,之前被反驳的些许憋闷似乎找到了宣泄口:“字乃文章衣冠!你这手字,就算文章写得花团锦簇,誊录之后或许能看,但若需亲自书写什么,或是平日笔迹被人看去,岂不惹人笑话?连字都写不好,还谈什么教人科举?”
他摇头,这次是真的觉得荒唐:“我原以为你只是方法古怪,没想到竟是连最基本的东西都稀松平常。你这老师,当得可真够便宜。”
这话说得极重,且正中要害。
明晓握着笔的手指微微收紧,指节泛白。
她知道孙兖说得对,至少在这一项上,她毫无反驳的余地。在这个时代,书法是士人的门面,是基本修养。她这个短板,是致命的、无法掩饰的缺陷。
就在她心念电转,思索如何化解这尴尬局面时,孙兖却忽然迈步上前,站到了主位书案后。
那里摆着他自己常用的、更考究的文房。他抽出一张雪白的玉版纸,自己动手研墨,动作虽算不上多么优雅,却也熟练。然后,他提起了他那支显然更珍贵的狼毫笔。
“看好了。”
他瞥了明晓一眼,眼中闪过一丝奇异的光芒,像是炫耀,又像是某种压抑已久的东西终于找到展示的机会。他深吸一口气,敛去了脸上大半的玩世不恭,凝神静气,悬腕落笔。
笔锋触及纸面,游走开来。
他写的正是明晓刚才那句破题之语:“夫市井者,民之所聚,货之所通,亦王政所系也……”
明晓屏息看着。
只见孙兖运笔从容,起承转合间竟颇有法度!
他的字并非那种严谨到刻板的馆阁体,也非狂放不羁的草书,而是介于行楷之间,笔画舒展有力,结构匀称而不失灵动,转折处略带方劲,透着一股掩饰不住的、属于年轻人的张扬意气。虽然整体水准距离书法名家尚远,但一看便是经过正经指导、下过一段时间临帖功夫的,骨架端正,笔力也足,比起明晓那手字,简直云泥之别!
尤其是那个“系”字的最后一笔,顺势带出,自然收束,竟隐然有点黄庭坚笔意里那种舒展的韵味。
孙兖一气呵成,写完将笔一搁,拿起纸轻轻吹了吹未干的墨迹,脸上那点刻意压制的得意再也掩不住,混合着一丝“没想到吧”的畅快,看向明晓:“如何?”
明晓是真的愣住了。她万万没想到,这个被她贴上“不学无术”标签的纨绔,竟藏着这么一手至少能甩她十八条街的毛笔字!这反差太过强烈。
“公子……这笔字……”
她有些艰涩地开口:“颇有功底。”
这是真心话。
“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