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8章 一百件事(1 / 2)因为太缺爱,所以就全写病娇文了首页

晚上九点,沈默回到公寓。

江辞在楼下就跟他分开了,临走时说“下次再约,你带上她”,然后骑共享单车走了。

沈默上楼,开门,把那把歪伞骨的深蓝色折叠伞靠在门边。

伞还没还,每次见面都忘了还,也可能不是忘了。

他坐到电脑前。

第56章的文档还开着,光标在昨晚写到的最后一行闪。

他写了男主约女主吃饭,女主答应了。

接下来应该写吃饭的场景。他看了看自己昨晚打下的最后一段:

“她来的时候穿了一件浅蓝色衬衫,他以前见过这件。在讲座上。她选了一件他见过的衣服。”

他在这段下面继续写。

饭桌上,江辞问她是不是心理学系的。

她说是。

江辞说那你以后是不是要当心理医生。

她说可能,还在考虑。

江辞说你要是当了心理医生,沈默就是你的第一个病例。

她侧头看他。

那个眼神不是在问“你是病例吗”,是在等他反驳。

沈默写到这里,停下来。

他想起江辞说“你要是把这个记性用在学习上,零班都考上了”的时候,苏眠确实侧头看了他一眼。

不是那种“原来你学习不好”的惊讶,是那种……确认。

确认江辞说的是真的,确认沈默对这种调侃不生气,确认他可以自在地被人开玩笑。

那个眼神很短,大概一秒,但他记得。

他继续写。

他没有反驳。

不是不会反驳,是觉得被归类为她的病例这件事,好像没那么糟糕。

她说他还没答应。

江辞说那你是还没想好。

她说不是还没想好,是还在想。

“还在想”和“还没想好”有区别。还没想好是拖延。还在想是认真。

他写完之后靠在椅背上。

窗外有车经过。

他把这段对话读了两遍。

江辞的调侃、苏眠的纠正、男主的沉默...这些都是今晚真实发生过的。

他一个字都没改。

只是把“江辞”在小说里换成了“男主的室友”。

换了个名字而已。

他打开私信。夜莺的消息是八点多发的:“第56章写了吗。”

他打字:“正在写。今晚和朋友吃饭,回来晚了。”

“还是上次那个朋友。”

“对。还有上次那个女生。”

“图书馆那个。”

“对。她现在有名字了。叫苏眠。”

夜莺停了一会儿。然后回:“你终于问她名字了。”

“你也等了很久。”

“从第37章等到现在。你让她在书架空隙里看了他那么多次,在食堂点同样的菜,在讲座上坐他旁边,给他递草莓糖...你让她做了这么多,才让他问她叫什么名字。”

沈默看着这段话。

她说的不是“你写了这么久才写到问名字”。

她说的是“你让她做了这么多”。

好像这些事不是他安排的,是女主自己做的。

他只是一个记录者。

而她……夜莺……是那个从第一章就在旁边看着的人。

他打字:“你每次都站在女主那边。”

“因为她不会替自己说话,你写了她那么多心理活动,但她从不说出口。她只会做……递糖、撑伞、记住他讨厌青椒、在他问要不要一起吃晚饭的时候说‘好’。她做了一百件事,只说了三句。”

“哪三句。”

“‘看你好像低血糖。’‘顺路,一起走吧。’‘好。’”

沈默盯着这三句话。

全对。

从讲座递糖,到雨里撑伞,到今晚答应来吃饭……她说的话加起来不超过十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