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4章 明天一定(2 / 2)因为太缺爱,所以就全写病娇文了首页

她说你太瘦了。她说这句话的时候声音有点抖。

因为她在忍着不去想...如果有一天他不在这个桌子上吃饭了,她怎么办。

发出去。

这次夜莺的评论没有秒回。

他等了两分钟。

五分钟。

十分钟。

他把后台页面关掉,打开,关掉,又打开。快二十分钟的时候私信亮了。

“今天这章我看了两遍。”

“怎么样。”

“女主给他夹菜的时候,你写‘她的手在抖’。这四个字前面没铺垫,后面没解释。好像你觉得不需要解释。”

“本来就不需要。”

“对。就是不需要。所以才好。”

沈默看着这句话。他把手机放下了一会儿,去倒了杯水。回来发现她又发了一条。

“你写这段的时候在想什么。”

沈默端着水杯站在桌前。窗外又下雨了。

细密的雨点打在玻璃上,声音很小,像有人在很远的地方翻书。

他打字:“在想如果有一天有人给我夹菜,她的手会不会也抖。”

发完他后悔了。

太直白了。

他平时不跟人说这种话。

对江辞不说,对任何人都不说。

但发出去的消息撤不回来。

他看着屏幕。

一秒。

两秒。

对方没有回复。他正想说点什么补救一下……夜莺的消息来了。

“会的。”

就两个字。

沈默站了一会儿。

雨停了。

他把杯子里的水喝完。

打开文档,给第40章补了一句话,只有一句话,放在最后一行:他把碗里的饭都吃完了。

连粘在碗边的米粒都夹起来吃了。她不知道的是,这是他在外面吃过的唯一一顿不是一个人吃的饭。

发出去之后他在后台看到夜莺的名字亮了一下。她在线。但她没有评论。他等了一分钟,私信亮了。

“你加的那句话,不是给读者看的。”

“嗯。”

“是给她看的。”

“嗯。”

“她知道吗。”

“不知道。她不知道的事很多。”

“比如。”

“比如他去那家餐厅之前,在门口站了十分钟。比如他把碗里剩的最后一块肉夹给她,她没看到。比如他其实不喜欢吃胡萝卜,但她放了,他都吃完了。”

夜莺沉默了几秒。然后说:“这些你没写在正文里。”

“正文里放不下。”

“放得下。你只是不敢写。”

沈默看着“不敢写”三个字。他关了灯,靠在椅背上。黑暗里屏幕的光照在脸上。水渍看不见,厨房灯管没闪。他打字:“对。不敢写。怕写出来就不是小说了。”

“是什么。”

“是自首。”

发出去了。私信那头安静了很久。久到他以为她睡着了。然后消息来了。只有一句话。

“那你就当我是你的共犯。”

窗外又有车经过。

天花板亮了一秒,暗下去。

手机屏幕也暗了。

然后亮了...他打开了后台,打开第41章的空白文档。

他打了一行字:女主说,你以后不用在外面站十分钟。我一直在窗口看着你。他删掉了。太早了。还不到时候。但他在备注里记了一句……以后的某章会写的。等她真的说出这句话的时候,

他会提前在正文里埋好所有的线。

他靠在椅背上。

雨彻底停了。

对面那盏灯还亮着。

他忘了给绿萝浇水。

明天吧。

明天一定...

他不知道夜莺是谁。

也没有去猜。

她只是评论区那个每次第一个留言的人。

一个能读懂他藏在细节里那些东西的人。

一个在他写“自首”两个字的时候,说“共犯”的人。

他关上手机。

天花板上那块水渍在黑暗中看不见。

窗外的雨停了。

他想,明天有早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