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子畜生!”沈晚秋甩了甩脑袋暗骂一句。
多么熟悉的台词,多么熟悉的真假千金文桥段,她现在可以肯定自己穿书了,就是上个月随手看的那本《假千金怎么了?还是被冷硬军官宠上天》的狗血文。
接下来的剧情她自然也清楚。
原主被马大彪糟蹋后,变成千夫所指的破鞋,只有嫁给他。
那男人是个打死两个媳妇的老鳏夫,后来的日子就是挨打,挨饿,干活,生孩子,再挨打无限循环。
直到三年后被活活打死,最终草席一裹扔到了后山沟,尸骨无存。
而京城沈家的日子却越过越好,沈父身居高位,沈母年年先进,沈家大儿子和二儿子也步步高升,婚姻幸福。
鸠占鹊巢的沈明珠,更是嫁给年轻有为的军官,儿女双全,恩恩爱爱过完这一生。
既然有了上帝视角,沈晚秋绝对不会坐以待毙。
现在她就是原主,必须活下去,改变这悲惨的一生。
知青点有个手脚不干净的女知青,叫李春梅,今晚她就会趁着原主没回去,偷走她锁在箱子里的玉坠。
这是原主小时候在山里捡到的很是喜欢,每晚睡觉前都会拿在手里看看。
李春梅早就想要了,今晚会偷走,然后一次偶然划伤手指滴血认主,打开了空间,从此人生开挂。
囤货经商,一步步积累财富,结交权贵,最终成为华国首富,甚至在国际上都排在前三。
还有跟马大彪勾结算计原主惨死的女知青,陈小凤。
就因为她喜欢的男知青徐胜利,看原主瘦弱,干活的时候帮了把手,从此记恨在心,开始处处刁难,造黄谣说她不检点,水性杨花勾引男人。
要不是因为这些流言蜚语,马大彪也不会把主意打到原主身上。
于是两人一合计就发生了今天的事。
沈晚秋割断绳子,撑着墙面站起来,膝盖一软差点晕倒,这具身体太弱了,严重营养不良还贫血。
现在她要赶紧从这里出去,回到知青点把玉坠滴血认主,空间绝不能被李春梅抢走。
这些害死原主的罪魁祸首,她一个都不会放过。
穿书前,沈晚秋是最高实验室首席研究员,因为涉密级别高,除了身边有人暗中保护,自己也接受过系统的格斗训练,全是自保级别的实战技能。
从这牲口棚出去并不难,那些技巧已刻入灵魂。
捡起地上的粗木棍,插入窗户缝隙,反方向一用力,年久失修的木板瞬间碎成几块,快速翻了出去。
暮色从东边压过来,远处村庄的轮廓已经模糊,沈晚秋看了一眼知青点的方向,整理好自己的衣服头发,绕进小路快步往回走。
此时的知青点,做饭的,洗衣服的,聊天说八卦的很是热闹。
李春梅趁着屋里没人,偷偷溜进去,手里拿着一根细铁丝正慢慢靠近不属于她的箱子。
又回头看了看那些在院子里忙碌的人,没有沈晚秋的身影。
她是惯偷,这种事熟练得很。
咽了咽唾沫,铁丝轻轻插入锁口“咔哒一声”李春梅心里全是偷东西带来的紧张和刺激。
正当她开始翻找那颗心心念念的玉坠时,身后突然传来一声大喊。
“李春梅,你居然敢偷我东西!!”
(PS:本书已入番茄短剧IP库,搜作者名可见,欢迎各位编剧大大改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