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景舟去海边写生,遇到了涨潮,被卷进了海里。
救援队打捞了两天,只找到了一只鞋。
方晴听到消息的时候,当场昏了过去。
沈暮卿心疼,却松了一口气。
虽然知道这件事有蹊跷,却没有深查,毕竟陈景舟做了那么缺德事,很多人想弄死他。
方晴确实学得很快,她继承了沈暮卿的聪明,却没有继承沈暮卿的良心。
她用了三年时间,把沈暮卿的人一个个换掉,把公司的权力一步步抓到手里。
沈暮卿的身体一年不如一年,年轻时候拼得太狠,现在所有的病痛一起找上门来。
她想退休,直接让女儿接手。
方晴接手公司后第一件事,就是把沈暮卿送进了城南一家养老院。
那家养老院设施陈旧,护理人员态度恶劣,饭菜难以下咽。沈暮卿住进去之后,吃的馊饭,盖的薄被,冬天没有暖气,夏天没有空调。
她的病越来越重,想去医院,方晴不让。
“妈,您在家好好养着,医院那地方去了也没用。”
沈暮卿在养老院待了两年,身体彻底垮了。
她躺在病床上,瘦得只剩一把骨头,连翻身的力气都没有。她托人给方晴带话,说想见女儿一面。方晴没有来。
方晴在忙。忙什么?忙着把沈暮卿一手创建的公司卖掉。
她不喜欢做生意,她喜欢花钱。把钱变成资产太累了,把资产变成钱却很容易。
她卖掉了沈暮卿花了三十年建起的一切,换来的钱足够她挥霍一辈子。
沈暮卿死的时候,身边只有一个护工。护工是养老院最年轻的一个,才二十出头,做事毛手毛脚,给沈暮卿喂饭的时候烫了她的嘴,擦身的时候弄疼了她的伤口。
她的眼睛望着窗外,那里有一棵老槐树,树叶已经落光了,光秃秃的枝丫伸向灰蒙蒙的天空。
她想起方晴小时候,扎着两个小辫子,坐在她膝盖上,奶声奶气地喊妈妈。她那时候觉得,这辈子值了。她那么拼命赚钱,就是为了让女儿过上好日子。
她不知道,她拼命赚钱养大的女儿,最后会亲手把她送进地狱。
沈暮卿的最后一口气,是在一个冬天的早晨咽下的。
那天下了很大的雪,窗外的老槐树被雪压断了一根枝丫,咔嚓一声,像是骨头断裂的声音。
沈暮卿的眼睛闭上了。她的嘴微微张着,像是在喊谁的名字。
“小黑。”她在心里喊了一声。
“魔尊大人,我在。”黑魔书的声音一如既往地狗腿。
“沈暮卿的愿望是什么?”
黑魔书查了查:“沈暮卿想让他们锁死,一辈子不分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