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昭离睁开眼的时候,第一反应是,这具身体真有钱。
不是普通的有钱,是那种钱多到可以当柴烧的有钱。
她低头看了一眼自己身上那件剪裁精良的黑色西装外套,袖口的钻石袖扣在灯光下折射出细碎的光芒,手腕上那块表她认不出牌子,但光看那低调又嚣张的设计就知道,够普通人吃几辈子。
她的脚踩在柔软的地毯上,办公室里弥漫着淡淡的檀木香,落地窗外是整个城市的夜景,万家灯火如星河倒悬。
这是顶楼,整栋大厦的最高处,整栋都属于她一个人。
脑子里涌进来一大段记忆,像一份厚厚的财报,密密麻麻写满了原主的一生。
原主叫沈暮卿,今年五十岁,白手起家,从地摊做到上市公司,从一贫如洗做到身家百亿。
她这辈子只做对了一件事——赚钱。也只做错了一件事——生了个女儿。
女儿叫方晴,今年二十四岁,是沈暮卿唯一的骨肉。
沈暮卿年轻时遇人不淑,前夫方明远是个软饭硬吃的极品,结婚五年,花她的钱,住她的房子,还背着她养小三。
沈暮卿发现后干脆利落地离了婚,带着女儿单过。从那以后,她再也没有碰过男人,把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事业中,把所有的爱都给了女儿。
方晴是她唯一的软肋。
可惜,方晴却是个逆女。
方晴从小被保护得太好,不知道钱是怎么赚来的,只知道花起来很爽。
她读的是贵族学校,穿的是高定礼服,出门有专车接送,想要什么沈暮卿就给什么。
沈暮卿以为这就是爱,殊不知她亲手把女儿养成了一株菟丝花,攀附在金钱的藤蔓上,从来不知道独立是什么滋味。
方晴二十岁那年,在画廊里认识了一个男人。
他叫陈景舟,是个画家。二十六岁,没有名气,没有钱,住在城中村一间漏雨的出租屋里,靠给人画肖像糊口。
他长了一张好脸,眉目清俊,气质忧郁,像从古画里走出来的书生。他说起话来温声细语,看人的时候眼神专注而深情,仿佛你是这个世界上唯一值得他注视的人。
方晴被他迷住了。
沈暮卿第一次见到陈景舟的时候,就觉得不对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