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上是三个字:启明堂。
顾远舟写下的这幅字,特意采取了能用来刻在牌匾的端正楷体。
起笔藏锋,点画如高峰坠石。
笔画线条厚重饱满,远观有势,近看有法,结构严谨开阔。
“好字!”
楚云舒脱口而出。
这几日她都在钻研那一百个不同变体的“寿”字,一眼就看出,顾远舟这幅字的不凡之处。
楷体入门简单,却最是易学难精。
想要写出自己的风骨,太难了。
除了长久的练习,还需要足够的人生阅历和感悟。
而顾远舟,眼下还不到十七岁,竟然能写出这样一笔好字。
楚云舒不禁多看了他几眼。
难道,这就是未来状元郎的才华与天赋?
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她还在这里苦心孤诣的经营着,人家早就甩了寻常读书人好几条街。
顾远舟被她看得有些不自在,耳根微红:“嫂嫂喜欢就好。”
他神色的变化,全都落在正观察他的楚云舒眼里。
原来小叔子脸皮这么薄,自己就夸了他一句,就这般害羞。
少年垂眸的侧脸清秀俊美,再加上他不好意思的神态,实在太养眼了。
不愧是原剧里精心塑造的头号大反派啊,在长成前还有这样的萌点。
可可爱爱的。
楚云舒在心里乱七八糟想了一通,表面上却是收敛了神色,颔首道:“我很喜欢,谢谢小叔。”
“启明堂”这三个字,就很是合她的心意。
启明星,是黎明之前最亮的星星。
在看见启明星时,就知道夜色落幕,光明即将到来。
顾远舟的脸,肉眼可见的浮起一片薄红。
楚云舒想再逗逗他,转眼间想到他和自己的关系,连忙按下念头。
这里是古代!
她是顾远舟的寡嫂!
如果不想被人误会,她就不能像在现代那般随意。
哎,她可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颜控。
这种貌美又青涩的小少年,最好玩了,真可惜。
楚云舒在心里幽幽叹了一口气,正色道:“小叔来得正好,你的衣裳都做好了,顺便带回去试试合不合身。”
织素捧了两套冬衣出来。
除了最贴身的里衣,保暖用的中衣、外袍、腰带、袜子,都是楚云舒亲手所做。
鞋子最费手,仍然交给青绡完成。
外袍则是大景书生们最钟爱的圆领襕衫,一件选用竹青色、一件是最普通的白色。
楚云舒不知道顾远舟的喜好,便捡了在原剧中,他除了官服之外最常穿便服颜色来做。
既然是给人做衣服,自然要尽量合乎对方的心意才好。
接过衣服,顾远舟眼眶微红。
他下意识地转身,抬头看着屋梁,把到了眼角的泪意硬生生逼了回去。
隔了一世,还能再次穿上嫂嫂做的衣服,他所做的一切都是值得的。
他曾心如死灰,以为再无任何事可以牵动他的情绪。
唯独在嫂嫂这里,能让他心绪涌动,几乎要平静不下来。
“怎么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