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33章 弹劾皇室子弟与民争利(2 / 2)大唐:娶了长乐做富商首页

“嗯,先这么做试试,看看陛下是什么意思,之后我们再决定怎么处理长安醉。”郑仁君冷声说道

“是,我现在就去安排。”郑元春说完就离开了。

郑仁君坐在那里喃喃道“该怎么办呢?”

荥阳郑氏在唐初属于第二梯队的世家,他们在唐朝不靠联姻与依附皇族,他们入仕全靠荥阳郑氏门第,家学与科举。

说白了就是他们全靠自身实力就能入仕当官,不需要依附皇族,吹捧皇族来换取入仕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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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大朝会。

贞观年间的朝会三天小朝会,五天大朝会,其余时间皆是直接去各自的府衙办公,唐朝的休沐制度是十日一休。

今天刚好是八月初九,也是八月上旬的最后一次大朝会,明日就是休沐时间,后日就是中旬了。

等到李世民坐下后,看着下面站立的文武百官,李世民开口道“今日可有大事要商讨。”

意思就是大事说出来商量,小事就不要吱声了。

李世民的话刚说完,御史台的侍御史站出来说道“臣要弹劾”

“你要弹劾什么?”李世民看着他问道

“臣要弹劾皇室子弟公开在民间做生意,与民争利。”侍御史郑元公拱手说道

“皇室子弟与民争利?说清楚了,是谁,做的什么生意?”李世民皱着眉头说道

“这个具体是谁臣不清楚,但是目前长安醉风靡长安,可是里面的下人却是皇室子弟的食邑,如果皇室子弟没有做生意,区区寻常商贾怎么可能会雇佣到皇室子弟的食邑?所以臣恳请陛下严查。”郑元公义正言辞的说道

这时程咬金说道“陛下,这个事情臣知道,长安醉乃是臣一个外侄开的,皇室子弟却是参与其中,但是他们只是给予铜钱支持,参与分红,并没有以皇室子弟的身份坐店收账。”

李世民怎么可能会不知道,当郑元公说出长安醉的时候,李世民就反应过来了,而程咬金反应更快,马上就把事情给圆回来了。

皇室子弟只是投资,不是亲自做生意,这在李世民这里是被默许的。

“可是,这也是与民争利。”郑元公还是不放手。

“请问郑御史,长安醉是否打出了皇室的名号?如果没有那便不是与民争利。

如果这都算,那按照律法,这个朝堂上现在站着的所有同僚,九成九都得被罢官卸职。”程咬金也是丝毫不让的祭出大招。

听到这里的其他官员此时也是反应过来了,纷纷站出来说道“这不能算是皇室子弟与民争利。”

在唐朝律法中有明确规定,皇室(亲王、公主)不允许公开经商,但默许他们用 “出租、放贷、委托经营” 等方式牟利;严禁以官权经商、与民争利。

在《唐律》《唐六典》中也有明确记载:在职官员及有大功的亲属均不得自营工坊,违者判刑,罢职免官。

而在唐初这些官员家里多少都有亲属经营工坊或者从事商贾之事的,如果真的按照律法所说,整个太极殿上超过一半以上的官员都得被罢职免官。

而唐太宗李世民在唐初是也是默许态度,只要这些经营工坊的官员不欺压百姓,老实经营工坊的,他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因为在贞观初期,朝廷没有钱,而有功的官员或者将军的俸禄上次均是一半铜钱,另一半以粮食,绢布代替。

侍御史见状只好站回自己的位置,不再说话。

李世民见状也不再说这个事情,随后其他官员还有六部大臣开始讨论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