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章 小火(2 / 2)文娱之金曲制造机首页

李媛玉很快回复,消息里带着哭腔:“林默老师!我看到了!《叮咚》进前十了!我……我太激动了!”

林默盯着那两行感叹号看了两秒,笑了。

“别急,”他回复,“这才刚开始。”

周三晚上,林默回到合租房。

说是合租房,其实就是城郊一栋老旧居民楼里的单间,不到十平米,放了一张床、一张桌子和一个衣柜之后,连转身都费劲。卫生间和厨房是三家共用,此刻隔壁的小情侣又在吵架,摔东西的声音隔着墙都听得清清楚楚。

林默把自己摔在床上,掏出手机,打开银行APP。

余额:327.50元。

他盯着这个数字看了三秒,苦笑了一声。

三百二十七块五。这就是他全部的身家。

入职星耀两年,每月基本工资五千,扣完社保房租,所剩无几。原主是个花钱大手大脚的主儿,工资一发下来就请同事吃饭、买游戏装备。穿越过来的这三个月,林默好不容易才攒下这三百多块。

穷。太穷了。

前世他虽然不算大富大贵,好歹是个有稳定收入的音乐制作人,不至于连泡面都要算计着吃。现在倒好,一杯二十块的奶茶,他都要犹豫半天。

林默坐起来,打开电脑,查三首歌目前的收益。

上线三天,总播放量突破五百万。按平台的分成比例,大概能产生三万块左右的收益。

然后他翻出合同:作曲人固定稿费,一首歌两千,三首歌六千。

六千块。

三万块的收益,他只能拿六千,剩下两万四全归公司。

而这还只是开始。按现在的涨势,三首歌最终的总收益可能突破五十万,甚至一百万。

而他,还是只能拿六千。

林默的脸色沉了下来。

不行。

他穷怕了,不能接受自己写的歌赚了大钱,自己只落个零头。

明天,他要去找赵总监谈分成。

第二天早上,林默到公司,直接走向总监办公室。

赵总监正在喝茶,看到林默进来,愣了一下:“林默?什么事?”

“赵总监,我想谈一下三首歌的分成问题。”林默开门见山。

赵总监脸色变了变,放下茶杯:“分成?什么分成?公司有公司的规矩,作曲人都是固定稿费,一首歌两千,三首歌六千,合同里写得清清楚楚。”

“我知道合同写的是固定稿费。”林默平静地说,“但我想改成按分成结算。”

“改成按分成?”赵总监像听到了什么笑话,“林默,你搞清楚,你是公司的员工,不是独立制作人。公司给你发工资,你的作品归公司所有,这是行规。”

“词曲版权归我所有,公司只有录音权和发行权。”林默说。

赵总监当场愣住:“你说什么?”

“我说,词曲版权归我。”林默重复了一遍,“我查过合同了,合同里只写了"公司拥有作品的录音制作者权和发行权",并没有转让词曲着作权。也就是说,词曲版权一直在我手里。”

赵总监的脸色变得难看。他确实没仔细看过合同。一个吊车尾作曲人的合同,有什么好看的?可他没想到,林默居然会抠合同条款。

“那又怎么样?”赵总监硬着头皮说,“你是公司的员工,你的职务作品当然归公司。”

“职务作品的着作权归作者所有,公司只有优先使用权,这是着作权法明确规定的。”林默说,“赵总监,我不是来跟你吵架的,我是来谈合作的。”

他把一份打印好的数据放在赵总监面前:“这是三首歌目前的收益数据和预测。上线三天,总播放量五百万,预计最终总收益不低于五十万。按固定稿费,我拿六千,公司拿四十九万四千。赵总监,你觉得这合理吗?”

赵总监看着数据,脸色阴晴不定。

林默说的是事实,这一点他没法否认。可他不能轻易松口。一旦开了这个口子,其他作曲人都会来要求按分成结算,公司的成本要翻着跟头涨。

“公司有公司的制度。”赵总监说,“不能因为你一个人就破坏规矩。”

“那这样,”林默说,“我的部分,按净收益的15%分成。公司拿85%,这已经很公道了。而且,这三首歌的词曲版权归我,公司只有三年的独家发行权,三年后发行权回归我。”

“15%?”赵总监瞪大了眼睛,“你知不知道一线作曲人的分成才多少?8%到10%!你一个新人,张嘴就要15%?”

“一线作曲人写的歌,有我这三首歌的数据好吗?”林默反问。

赵总监被噎住了。

“还有,”林默继续说,“我跟公司的合同,还剩10个月到期。”

这句话落下去,办公室里安静了好几秒。赵总监的脸色瞬间变了。

10个月。也就是说,10个月后,林默可以随时走人,带着他脑子里的那些歌,去任何一家公司。而现在,三首歌已经证明了林默的价值。如果10个月后林默走了,公司损失的可不是一点半点。

“你这是在威胁我?”赵总监的声音冷了下来。

“不是威胁,是事实。”林默平静地说,“赵总监,我是个实在人,我不想走,我也不想闹。我只是想拿到我应得的那一份。15%的分成,词曲版权归我,三年发行权。这三个条件,你同意,我就签;不同意,我就等合同到期,然后去别的公司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