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表达对程今意的感谢,格莱森请程今意去吃了一顿十分讲究,但是分量少得过分的高档白人饭。
吃完以后,程今意对白人饭的评价是不如夜市街边牛排。
从进餐厅到吃完饭,已经是一个半小时后了,程今意空着肚子进去后,也没有怎么吃饱出来。
好在吃进去的那些东西已经足够维持人体活着的基本特征了。
格莱森在征求她的意见以后,开着文森特的车载着程今意往菲利斯家去。
文森特坐在车上,那嘴巴拉巴拉的,一直也没有停过。
那话痨活泼的样子,根本看不出来他已经三十五岁了。
菲利斯家离格莱森住的落日大道公寓并不远,开车十分钟也就到了。
菲利斯家的房子相较于梅丽莎家的要大很多,也豪华了很多。
程今意甚至看到了室外游泳池。
格莱森在门口站了一会儿,推开了门。
屋内菲利斯的妻子埃米尔听到动静,从屋里跑了出来,脸上还挂着泪痕。
“格莱森,菲利斯从下午开始就在吐血,我要打119,他不愿意。”埃米尔一头金灿灿的头发,蓝汪汪的大眼睛,长得很漂亮。
在说这句话的时候,她强行压制的泪水又落了下来。
程今意的目光从她的脸上挪开。
果然普通人想要哭得漂亮简直就是不可能的。
格莱森点了点头,没有革命埃米尔说话,带着文森特和程今意一块儿走进屋里。
菲利斯在宽大的白色沙发上坐着。
听见脚步声,他缓缓转头过来。
在看到和以往那虚弱得恨不得下一秒就去世的样子完全不同的格莱森。
菲利斯扯了扯嘴角,笑了笑,有血水顺着他的嘴角留下来,埃米尔高声尖叫,拿了纸巾手忙脚乱的给他擦。
“菲利斯,我求你了,我们去医院好吗?”血越流越多,落在埃米尔的手上。
他朝埃米尔摇了摇头,“我和格莱森有话要说,你去看看贝米好吗?她还很小。她刚刚应该是吓到了。”
他的声音很温柔,目光却很坚定。
埃米尔忍着泪点了点头,站起来朝楼上走,一边走一边回头。
菲利斯朝她摆了两回手。
等她的身影不见了,格莱森带着文森特和程今意坐到了菲利斯的对面。
菲利斯咳嗽了两声,血流得更汹涌了。
他随意的擦了擦嘴,“格莱森,我以为你会早点来看我。”
格莱森看着他嘴角的血水:“现在也正好。死神还没有收割走你的生命不是吗?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格莱森来这里就一个目的,就是问问菲利斯这个问题。
菲利斯看着和自己有三份相似的格莱森,缓缓开口。
“格莱森你知道吗?我真的很嫉妒你。从小到大,无论是父母老师还是我们的邻居,几乎每一个见过我们的人都在夸赞你。”
“说你长得好,说你学习好,说你有多么优秀。我明明和你之相差一岁,却像是一个你的影子一样。”
“只有你不在的时候,才会有人看见我。”
“所以你带我去东南亚,要换掉我的气运的原因仅仅是因为你嫉妒我?”格莱森想笑,却发现笑不出来。
他一直都知道菲利斯在嫉妒他。但他也一直都以为,他和菲利斯是亲兄弟,是一个父母生出来的亲兄弟。
菲利斯是他最坚强的后盾,他放心的把自己的后背交给菲利斯。
他以为,菲利斯也是这么想的。
“这还不够吗?”菲利斯笑得自嘲,“你看,我把你当成一生之敌,从我有记忆开始,我就想总有一天我要超过你。但我都三十多岁了。我却依旧在追逐你的脚步。”
格莱森从小到大,都是别人家的孩子一样的存在,他一直都知道他的优秀。
但是在去到大学以后,他才知道他的优秀并不算什么。
比他聪明的,比他家世好的,比他努力的比比皆是。
他的心态也在那个时候失衡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