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转过头,想看看老头有没有被烧伤。
然而,还没等他开口,十几道刺眼的手电筒强光瞬间打在了他的脸上。
“跑啊?接着跑啊?你他妈白天不是挺能打的吗?英雄?”
光头混混手里拎着一根生锈的钢管,有节奏地敲击着掌心,大步从黑暗中走了出来。他的身后,跟着十五个同样拿着铁棍、棒球棍,甚至还有砍刀的东区暴徒。
他们根本不管火场里死了多少人,他们来这里,就是为了找回白天丢掉的面子。
布鲁斯眯起眼睛,适应着强光。他单手撑地,想要站起来。但极度的饥饿和刚才的剧烈消耗,让他的双腿一阵发软。
“各位老大!各位老大!”
就在这时,一个尖锐、凄厉的声音突然在布鲁斯耳边响起。
那个刚刚被布鲁斯从火海里背出来的老头,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猛地一把推开布鲁斯。他连滚带爬地向前扑了几步,直接跪在光头混混面前,疯狂地磕头。
“我不认识他!我根本不认识这个疯子!”
老头指着布鲁斯,声音里充满了极度的恐惧和讨好:“白天就是他打的你们!他还骂你们是下水道的垃圾!各位老大,这事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你们要打就打他,千万别打我啊!”
布鲁斯的动作僵在了原地。
他抬起头,不可置信地看着那个老头。
就在三十秒前,他冒着被烧死的危险,忍着恶臭的污水,后背被火星烫伤,把这个老头从火场里背了出来。
而现在,这个老头为了不被波及,毫不犹豫地把他卖了,甚至还添油加醋地给他扣上了一顶莫须有的罪名。
“滚滚滚!老不死的,别弄脏了老子的鞋!”光头混混嫌恶地一脚踢在老头的肩膀上。
“是是是!我这就滚!我这就滚!”
老头如蒙大赦。那条之前在火场里声称“动不了”的残腿,此刻爆发出惊人的灵活性。
他手脚并用,连滚带爬地钻进了旁边的黑暗巷道里,连头都没有回一下。生怕走慢半秒,就会挨上一棍子。
桥洞下,只剩下燃烧的火焰噼啪作响。
布鲁斯坐在泥水里,看着老头消失的方向,大脑出现了一瞬间的空白。
【去看看当你饿了三天,面对一个拿着刀抢你最后半块面包的流浪汉,你是选择反击杀了他,还是选择饿死自己。】
【你以为你把坏人送进监狱,哥谭就会变好?你根本不懂这里的生存逻辑。】
杨明在韦恩庄园书房里说过的话,像一记记重锤,狠狠砸在布鲁斯的灵魂上,将他那套高高在上、非黑即白的理想主义防线,砸得粉碎。
这就是哥谭的底层。
这就是他发誓要用一生去拯救的人。
没有感激,没有道德,没有互助。只有赤裸裸的生存本能,为了活下去,他们可以毫不犹豫地把救命恩人推向刀口。
这就是真实的哥谭吗?
“怎么?傻了?”光头混混走到布鲁斯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他,一口浓痰吐在布鲁斯的胶鞋上。
“白天在救济站不是挺威风吗?不是喜欢给残废出头吗?现在怎么不说话了?”
光头举起手里的钢管,指着布鲁斯的脑袋。
“给我打!只要留一口气就行,我要把他的手脚全敲碎,扔进哥谭湾里喂鱼!”
十五个暴徒狞笑着,举起手里的武器,像一群闻到血腥味的鬣狗,朝着布鲁斯围拢过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