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9章 新枪祭狍(1 / 2)1984:兴安岭猎场首页

第二天,卢星野起了个大早。

天还没亮透,他就把水连珠擦了一遍,枪管里抹了油,枪栓拉了几下,顺滑得跟抹了黄油似的。子弹装进弹仓,五发,压得满满的。

林谦也来了,穿了一身新棉袄,脚上蹬着那双靰鞡鞋,狗皮帽子往头上一扣,精神抖擞的。

“星野哥,今天打啥?”林谦眼睛亮晶晶的。

“先祭枪,打只狍子。”卢星野拍了拍枪身,“新枪开张,得见血,以后才好使。”

这是老猎人的规矩。新枪到手,得先打一个猎物,叫“祭枪”或者“开张”。打着了,说明这枪跟主人有缘,以后打猎顺当;打不着,说明枪不认主,得再试。

林谦第一次听说这规矩,觉得新鲜得很。

林若楠今天也想跟着去,被丁慧娟拦下了:“女孩子家家的,别天天往山里跑。在家帮我做针线,你上次那件毛衣还没织完呢。”

林若楠脸一红,看了卢星野一眼,乖乖地回屋了。

卢星野心里知道,那件大红色的毛衣,是给他织的。想到这儿,他心里头热乎乎的,脚下更有劲儿了。

两个人踩着滑雪板,带着大黄和黑虎,进了山。

卢星野没往白头峰走,而是选了一片他没怎么去过的林子。这片林子落叶松和白桦混交,林下灌木少,视野开阔,适合用枪打。

水连珠的射程远,精度高,在开阔地带最好使。

两个人在林子里转了大半个钟头,卢星野突然蹲了下来,举起手示意林谦停下。

前方一百多米的地方,有一只狍子。

狍子正在雪地里刨食,低着头用蹄子刨开雪,吃下面的干草和苔藓。它浑然不觉危险正在靠近,吃得专心致志的。

卢星野趴下来,把水连珠架在一块石头上,瞄准镜里,狍子的身影清晰可见。

一百多米,对于水连珠来说,太近了。

他调整了一下呼吸,手指搭在扳机上,轻轻地、慢慢地扣了下去。

“砰——!”

枪声在山林里炸开,震得树枝上的积雪簌簌往下掉。狍子的身体猛地一颤,往前跑了两步,然后就栽倒在雪地里,抽搐了几下,不动了。

“打中了!”林谦跳起来。

卢星野站起来,拎着枪走过去。狍子被打中了脖子,子弹从脖子穿进去,打断了脊椎,一枪毙命。

狍子不大,百八十斤,正是肉最嫩的时候。

卢星野蹲下来,摸了摸狍子的毛,又看了看伤口,满意地点了点头。水连珠的威力够大,弹道够直,指哪打哪,比老洋炮强了不知道多少倍。

“星野哥,你这枪也太准了!”林谦跑过来,眼睛里全是崇拜,“一百多米,一枪就打中了!”

“枪好。”卢星野拍了拍枪身,“苏联货,打仗用的枪,打狍子大材小用了。”

两个人把狍子绑在拖架上,继续往林子深处走。

卢星野不想这么快回去。新枪刚开张,手正热着,想再打点东西。

走了不到二里地,大黄突然竖起耳朵,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呜呜声。

黑虎也警觉起来,鼻子朝风的方向使劲嗅着,尾巴竖得直直的。

卢星野心里一动,蹲下来,示意林谦别出声。

他顺着风向看过去,前方一片白桦林里,有几团棕黄色的影子在晃动。

他把水连珠举起来,透过瞄准镜一看,心跳骤然加速。

梅花鹿。

不是一只,是一群。

大大小小七八只,正在林子里啃树皮和干草。领头的那只公鹿个头最大,头上顶着一对漂亮的鹿角,枝枝叉叉的,少说有七八个叉。母鹿和小鹿跟在后面,悠闲地在雪地里走来走去。

卢星野的手都有点抖了。

梅花鹿,那可是好东西。鹿茸值钱,鹿皮值钱,鹿肉也值钱。一头成年公鹿,光是鹿茸就能卖好几百块。

“谦子,你在这儿别动,千万别出声。”卢星野压低声音说,“我绕到那边去,从侧面包抄。”

“星野哥,你要打鹿?”

“打。最少打一头。”

卢星野猫着腰,借着树木和灌木的掩护,绕到了鹿群的下风方向。梅花鹿的嗅觉和听觉都很灵敏,稍微有点风吹草动就会跑。他必须从下风方向靠近,这样鹿闻不到他的气味。

他慢慢靠近,每走一步都小心翼翼,踩在雪最厚的地方,尽量减少声音。

一百五十米,一百二十米,一百米。

鹿群还在悠闲地吃草,丝毫没有察觉危险。

卢星野趴下来,把枪架在一块石头上,瞄准了那头最大的公鹿。

公鹿的体型很大,估摸着有二三百斤,头上的鹿茸又粗又长,正是最好的时候。一枪打中,鹿茸就能卖个好价钱。

他调整呼吸,手指搭在扳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