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谈话安排在周一上午九点。
陈海提前五分钟到省检察院小会议室。省委组织部干部处负责人、省院政治部主任和季昌明已经坐在里面,桌上放着一份谈话记录,标题是“关于陈海同志工作岗位调整的谈话”。
他看到标题,就知道专项了解已经结束。
干部处负责人先讲评价。陈海政治立场坚定,长期从事职务犯罪侦查,业务经验丰富,坚持原则,敢于负责。讲到督导期间的分歧时,对方用的是“工作方式和协同节奏与当前任务需要存在不完全适应”,没有出现“消极抵触”或“大局意识不足”。
陈海听完,问:“拟调整我至哪个岗位?”
季昌明说:“经省院党组研究,并会同省委组织部沟通商议,拟安排你前往省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持工作。职级、待遇保持不变,后续任职手续依规推进。”
“那我在反贪局的职务如何处置?”
“党组将按程序提请免去你的相关职务。正式文件下发前,你暂停主持反贪局日常工作,做好全部工作交接。”
“后续由谁接手这边工作?”
政治部主任看了一眼季昌明:“督导期间,由侯亮平同志临时主持相关工作。其正式交流任职的方案,另行履行组织程序。”
陈海问:“侯亮平此次履职,是以督导组负责人身份统筹,还是以省院内部临时分工身份主持工作?”
“双重身份并行履职,但权责边界会在正式文件中明确界定。”
“督导组负责办案监督、统筹协调;省院临时分工负责内部日常管理,所有法定侦查决策,由在岗有权人员签批落地。是不是这个权责逻辑?”
季昌明说:“大体就是这个意思。”
“请将这段话如实记入谈话记录。”
干部处负责人抬头:“今日谈话核心是你的岗位调整事宜,不涉及其他同志的工作安排。”
“我的交接对象、接手人的权责范围,直接决定我的交接内容与边界,这是我交接工作的必要依据。”
政治部主任说:“可以如实记录你的个人意见,最终权责界定以党组正式文件为准。”
记录员把陈海原话敲进电脑。键盘声停下后,干部处负责人继续问他个人意见。
陈海说:“我服从组织安排。同时我提出三点要求:第一,本次岗位调整,统一采用本次谈话的官方评价表述,不将尚存争议的阶段性工作分歧定性为最终工作结论;第二,所有在办案件全部逐案书面交接,杜绝口头交接、模糊兜底;第三,我履职期间形成的不同工作意见,随对应工作材料一并归档留存。”
“你对本次组织调整,是否存在抵触情绪?”政治部主任问。
“个人情绪不影响组织服从,保留工作意见也绝非拒不配合。”
季昌明叹了口气:“陈海,这次岗位调整,不代表组织对你的否定。研究室岗位同样关键,当下法治建设工作,正需要你这类一线实务骨干充实力量。”
“若是组织培养历练,我心怀感激。若是为化解工作分歧、理顺工作格局,也请组织自行承担本次调整的决策责任。”
会议室里安静下来。
干部处负责人合上材料:“组织作出的决策,自然由组织全权负责。你父亲此前向组织反映的相关情况,我们已逐一核查。经查实,你从未利用亲属关系干预办案工作,组织也不会因家属的正常诉求,对你作出负面评价、记入档案。”
陈海看着他:“也请将这句话,一并记入谈话记录。”
对方点头。
谈话持续四十分钟。最后的记录比最初模板多了两页。陈海逐页看完,在每一页下方签字。签完他没有马上起身,而是问正式免职与新任职之间是否会出现空档。
政治部主任说:“先以党组临时分工文件调整工作权责,行政职务任免后续逐级报批。研究室主持工作一职,先行临时履职。”
“也就是说,从今日起,我不再主持反贪局工作,但正式免职手续尚未办结。”
“这是人事过渡期的常规安排。”
“过渡期具体时长多久?”
“预计一至两周。”
陈海把这个时间记在自己的本子上。临时安排不是假的,可它先改变办公室座位、汇报路径和任务分派。等正式文件到来,很多人只会觉得文件终于追上现实。
上午十点二十分,他回到办公室。门牌还没有换,桌上的材料却已经被分成三类:在办案件、未成案线索、督导协同文件。陆亦可站在文件柜旁,问谈得怎么样。
“调任研究室,主持那边工作。”陈海说。
“由侯亮平接手反贪局这边?”
“临时主持日常工作,正式任职手续另行办理。”
陆亦可咬了咬牙:“组织给出的调整理由是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