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声枪响,火药味弥漫。
子弹精准打进伤口,可人熊生命力太强,只要不打中要害,根本不致命,反而被激怒,咆哮声震得人耳膜生疼。
“枪给我。”
林峰从英子手里夺过土枪,顺手抓过几发子弹,大步迎着人熊走去。
现在有獒犬死死牵制,人熊分身乏术。
林峰仗着被强化的体质,动作敏捷如风,几个闪身就逼近了战局。
他瞅准机会,端起枪管,直接抵近射击。
“砰!”
子弹精准射入人熊左眼。
人熊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嚎,剧痛之下,猛地抡起双臂,硬生生把挂在身上的猛犬全部甩飞。
林峰一击得手,毫不恋战,双脚猛地蹬地,迅速向后撤出安全距离。
被甩开的猛犬没有丝毫退缩,在林峰的意念催动下,再次悍不畏死地扑了上去,一口咬住人熊的后腿和脖颈。
林峰重新上好子弹,如法炮制,从侧面绕过,对准人熊右眼又是一枪。
双眼全瞎,人熊彻底陷入疯狂,像个无头苍蝇一样乱撞。
战斗力大打折扣。
林峰闲庭信步般绕到侧后方,枪口对准人熊耳膜,扣下扳机。
三枪连发,枪枪要命。
任凭这畜生铜皮铁骨,今天也必须得交代在这。
瞎了眼的人熊凭着最后一口气,往前猛冲出七八米,最终支撑不住,“轰”的一声像座小山般栽倒在地。
暗红的鲜血流了一地,四肢只剩下本能的抽搐。
等四人凑上前检查,人熊已经死透了。
林峰神色平静,仿佛只是随手拍死了一只蚊子。他转过身,把土枪扔还给英子。
八条猛犬听从指令,乖乖退到林峰脚边,甩掉嘴里的熊毛。
老胡在旁边看得眼睛都直了,满脸的不敢置信。
太离谱了!
林峰带着几条狗,轻轻松松就把一头成年人熊给办了。
最让他震惊的是,这些狗配合得天衣无缝,林峰全程游刃有余,连根头发都没乱。
这种默契和执行力,就算是部队里的尖刀班也做不到!
回想当年,哥仨为了杀一头熊,底牌尽出,最后累得瘫在雪地里半死不活。
再看看现在的林峰,简直强得变态。
胖子缓过神来,乐得直拍大腿:“老林,几年没见,你这本事要上天啊!”
林峰淡淡一笑,随口解释:“狗配合得好,三条獒犬是主力,我不过是找准机会补了几枪。”
英子看向林峰的眼神里全是星星,崇拜得不行:“林大哥,你真厉害。我养了它们好几年,都不如你带这几天听话。这些狗就服你!”
林峰摸了摸下巴,瞎编了个理由:“兴许是我天生招动物喜欢吧。”
人熊一身是宝,最值钱的就是熊掌和熊胆,熊皮也算好东西。
自古以来,熊掌就是八珍之一,和鹿茸、猴脑齐名,是大补的珍馐。
熊有两只前掌,只有一只能吃。
冬天冬眠,熊全靠舔一只熊掌充饥,另一只是用来擦屁股的。
熊胆更是名贵中药,能治百病。
当年屯子里敲山老汉的孙女画眉抽羊角风,就是靠吃熊胆救回来的。
熊皮性阳,做成皮大衣保暖极佳,但火气旺,年轻人穿不住,正适合拿回去孝敬老支书。
这头人熊足有千斤重,抬回营地不现实。
几人索性就地拔出短刀,将人熊剥皮拆骨,分成几大块肉扛回营地。
回到营地,老胡立刻生火,支起烤架,串上一条粗壮的熊腿肉。
火焰炙烤下,熊肉滋滋冒油,香味瞬间弥漫开来。
林峰掏出随身带的酒壶,拧开盖子灌了一口。
屯子里的土烧酒度数高,辣嗓子,不如城里的好酒顺滑。
但出门在外,不花钱的酒就是好酒,将就着能解馋就行。
老胡见熊肉烤得冒油,从包里摸出盐巴和香料撒在表面,又翻烤了一阵。
“老林,别光顾着灌黄汤了。”老胡抽出匕首,片下一大块烤得焦黄的熊肉,“把饭盒拿过来,让你尝尝胡爷的手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