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你很会做生意?”
吉米仔坐下,将公文包放在腿上。
“勉强糊口而已。文哥有什么指教?”
林耀文身体前倾,双手交叉放在桌上:“我想做A货生意,主要是名牌包包和手表。”
“我有路子可以拿到高质量的货源,也有地盘可以销售。”
“但我缺少人来帮我打理这盘生意…”
吉米仔眼睛微微一亮,但很快恢复平静:“A货生意利润确实高,但风险也不小。海关查得严,正牌商家也会找麻烦。”
“所以需要找个懂行的人来操作。”
林耀文直视着他。
“我听说你一直想做正经生意,不愿意碰粉,所以一直在卖一些盗版光碟跟做马栏生意。”
“A货虽然也不完全合法,但至少不害人。”
“怎么样,有没有兴趣合作?”
吉米仔沉默了片刻。
他确实一直在寻找机会摆脱黑道的打打杀杀,转向做生意,毕竟他当初加入社团的初衷就是想做生意不被欺负。
A货生意在八十年代的港岛确实很有市场,许多买不起真货的市民和游客都愿意买高仿品。
你现在手头有多少启动资金?”
吉米仔问道。
“三十万。”
林耀文竖起三根手指。
“三十万?文哥,你不是在耍我吧?”
吉米仔猛地站起身,声音拔高。
“不是耍你。”
“这三十万,是我拿来买你这个人,我要你过档跟我。”
林耀文语气平静。
“跟你?”吉米仔一怔。
“对。”
“这笔生意要想做成,你必须是我的人。”
“我不想忙到最后,为他人做嫁衣。”
林耀文直视着他。
“可这点钱根本不够啊!”
“做A货生意,前期生产、囤货哪样不要钱……”
吉米仔急着解释。
“钱的事我来解决,近期就能到位。”
“工厂也已经叫人去物色了,我们是古惑仔,自然有办法用低价接手现成的。”
林耀文打断他,顿了顿又说:
“你跟着我,只管做生意,帮派的事不用你沾。”
“我现在缺的,就是一个能帮我管理正经生意的人。”
他往前倾了倾身子,一字一句道:
“而我看中的,就是你的能力。”
滴答滴答!
办公室内陷入一片寂静,只有时钟滴答的转动声。
吉米仔想了想,眼前这位近期出尽风头的狂人文对自己还蛮不错,竟然肯花三十万让自己过档。
比起自己的大佬官仔森,那个只会追龙的烂赌鬼好多了。
而且可以选的话,他肯定是安安稳稳做生意,毕竟以后自己的孩子可是要做医生或律师的!
吉米仔沉吟片刻,呼出一口浊气,抬眼看向林耀文,缓缓开口。
“好!文哥,我愿意跟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