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四合院这边?两个选择,一个是让大花小花住在这,给他看房子,第二就是把房子租出去。
首先四合院的位置非常好,属于京城的中心区域,离天安门近的一批,而且装修的很好,在整个京城也算是独一份,随时都能拎包入住。
找个有钱的外地老板,整租出去,不管是自己住还是招待生意场上的客人,都是一个很不错的选择。
以四合院的地段、装修、面积,一年租金怎么也有个大几十万,而且房子有人住和打理,不容易损坏。
当然租出去也有问题,就是熊猫对四合院的装修是根据自身的需要装修的,别人不一定需要,就比如那个录音室,不玩音乐的人根本就毫无用处,搞不好后续还要重新装修。
当初熊猫装修这个录音室可是花了不少的心思和钞票,真要是改了,他也有点舍不得。
所以综合考量之下,还是留着大花小花在这看家比较好,至于住进新楼房之后,也可以找新的住家保姆,而且买个面积不那么大的,只需要一个住家保姆就够了。
当然这个选择还是有问题,就是大花小花现在的手艺实在是太好了,留在四合院实属浪费人才。
想来想去,熊猫是越想越烦,都想直接把四合院卖出去算了,只是现在四合院的价值还没有达到峰值,就算卖,至少也得等十年之后再出手。
熊猫就很感慨,有钱人的烦恼啊!
开车回去的路上,听完熊猫的烦恼,书畅想了想,道:“哥哥,四合院离中戏挺近的,你要不要考虑把四合院当成中戏学生的宿舍?就比如蜜蜜,她完全可以在放学之后住进来,而且以后我们公司肯定需要更多新鲜血液,中戏学生就是很好的选择,他们可以集体住在四合院里,然后让大花小花当宿管。”
“不行不行。”熊猫连连摇头。
“为什么?”书畅不解。
“年轻学生的自理能力太差,住进来容易毁我房子,而且人太多也不好管理,另外就是男女混住容易出乱子,我不想费那个心。”
熊猫给出的理由让书畅微微蹙眉,道:“那我也没有好办法了。”
“我再想想吧!”熊猫说道:“大不了我两头住。”
“……”书畅哭笑不得:“哥哥,你现在的房子就不少了,四合院不说,朝阳区不是还有麒麟公馆吗!我听美云姐说,你还有好几套出租的四合院呢!”
“我房子是不少,不过主要是买来升值的。”熊猫笑道:“以后房价再往上涨涨,我大概就会找人出手了。”
“这套四合院以后也要出手吗?”书畅问道。
“看情况吧!”熊猫摇摇头:“原则上我不太想出手,毕竟在这住了好几年了,有感情了。”
“嗯,能不出还是不出的好。”书畅说道:“这个地段很好,离天安门又近,只要不拆迁,甚至可以拿来传家。”
“你想的比我还远呢!”熊猫笑道。
“总要给未来做些规划嘛!”书畅拢了拢耳鬓秀发,道:“而且院子里那两颗柿子树结的柿子很好吃。”
“你这么说,我都舍不得搬家了。”熊猫说道。
“最好不要搬。”书畅说道:“就算搬,也要把大花和小花安顿好再搬。”
“她们确实是个问题。”熊猫点了点头。
大花和小花给他当住家保姆已经六年多了,想当年她们一个十六岁,一个十八岁,都还是半大的孩子,一转眼,一个二十二,一个二十四了,都已经是成熟的大姑娘了。
年后熊猫也问过她们,要不要找个男朋友或是相亲对象?毕竟她们也这个岁数了,再不找就成老姑娘了。
当时两个女孩都摇了摇头,表示不想离开四合院。
倒不是舍不得这份工作,以她们现在的手艺,在京城租一个小门面,卖点家常炒菜啥的,绝对能让顾客趋之若鹜,赚个盆满钵满。
她们舍不得的是熊猫。
就像前面说的,每天面对熊猫这样的美男子,相看的那几个男的明明长得也不错,但在她们眼里就是跟歪瓜裂枣差不多。
她们知道是自己的问题,眼光被少爷的颜值拔高了,但她们现在是真的很难对颜值80分以下的男人动心了,而且心里也真的是想着,只要少爷不嫌弃她们,她们愿意给少爷当一辈子住家保姆。
就好像古代的丫鬟,伺候主子时间久了,兴许就变成‘一家人’了呢!
说实在话,她们和熊猫在一起的时间,比辛四月要早得多,论对少爷生活习惯的了解,除了熊美云,没有哪个女人比她们更清楚。
熊猫对她们同样很看重和信任,毕竟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了六年多,不是亲人胜似亲人,哪怕是辛四月成了少奶奶,她们在四合院的地位依旧牢不可破。
熊猫不发话,没人能赶走她们。
而且在她们表态不愿找男朋友或相亲,不想离开少爷的时候,熊猫就在考虑一件事——要不要把她们收进幸福小窝?
当初雇佣她们的时候,熊猫的确没有对她们动过心思,哪怕是现在,也没有那方面的心思,只是眼看着她们年龄一年比一年大,离开的可能也在一年年增长,他就觉得,也许可以永远留她们在身边?
不为别的,就为这辈子有两个贴心照顾自己的女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