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又说回来,除了一些闲得蛋疼的退休老头,也没有每天来澡堂泡澡的。
北方人泡澡堂的频率基本是一星期一次,平时就只是在家里洗洗手洗洗脸而已,不然怎么攒一身泥?没有这一身泥,搓澡师傅还怎么活?
当然,家里住楼房的不算,他们有条件每天在自己家里洗澡,很少会去澡堂泡澡。
一般会泡澡堂的,都是住平房的普通老百姓。
北方,尤其是在冬天的时候,在自己家里洗澡的难度还是比较大的,所以才衍生出了澡堂文化。
夏天还好一点,可以在自家院子里搭个棚子,弄个黑色大水包放在屋顶,靠着白天充足的日照来获取淋浴的热水。
这也是为什么熊猫赚了钱,第一件事就是给爸妈买一套楼房。
有了楼房,就能在家里洗澡了。
只是目前新家还在装修,要住进去,至少还要等两个月。
反正年前肯定能搬进去,熊猫倒是不着急。
从澡堂出来,熊猫步行回家,沿途望去,平房土屋依旧是这个时代的印记,但已经陆续有一些街区展开了拆迁工作,未来二十年,整个小县城也会因此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到那时,高楼林立,马路宽广,地面平整,年轻的孩子们也一个比一个时尚。
不像现在,男孩基本是平头、板寸或三七分,女孩也基本绑着马尾辫或麻花辫,身上穿的都是廉价的地摊货,除了年轻,哪哪都土。
最让人无语的是,非主流大军即将统治未来十年的审美。
熊猫想想都冒汗。
到家的时候,爸妈已经出门了,熊猫去厨房看了一眼,昨天剩的饭菜都吃完了,但外间屋炉子旁边放着正在发的面团。
看到这盆面,他就知道爸妈中午肯定回来吃饭,最起码妈妈肯定要回来蒸馒头。
家里今年还没有开始囤冬菜,也是因为菜篮子工程的发展,导致普通老百姓在冬天能吃到的新鲜蔬菜种类越来越多,渐渐的,北方囤冬菜的家庭越来越少,还保有囤冬菜习惯的,也基本上是家里的老人。
老人是真的挨过饿,所以总有一种怕没饭吃的不安感,也因此让他们患上了一些心理疾病,或者说是强迫症。
身边必须得有粮有菜,哪怕因为买的太多,放久了,坏了,也绝对不放弃屯粮囤菜的习惯。
熊猫爸妈虽然没有屯粮屯菜的习惯,但多多少少还是受到老人的影响,家里肯定会放着足够吃一个月的粮食。
上辈子,熊猫在人生的前三十几年里都很不理解,直到遇到了那三年大疫。
从那以后,熊猫家里的方便面和挂面就变得十分充足,冰箱里也塞的满满的,且习惯性的每天点开外卖软件,哪怕家里食物充足,也总想点个外卖,即便家里的蔬菜水果放烂了也不改。
重生回来以后,他的状况好了一些,也是没办法,谁让家里的钱在爸妈手里攥着呢!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可是随着《如果喵》的出版,熊猫不差钱了,这会儿看到家里的过冬物资有点少,立即骑上自行车,直奔菜市场。
一个小时后,熊猫后座绑着两麻袋的冬储菜回来了。
一麻袋大白菜,半袋子土豆,半袋子萝卜,车把上还挂着两兜番茄、黄瓜和排骨,。
“嚯!熊猫这是买冬储菜去了?”刚到家门口,附近那些正在屋檐下晒太阳的老人就跟他打了个招呼,看着满车的冬储菜,眼神里竟然多了几分欣慰和认可。
老人:什么都不用说了,我懂你。
熊猫:???
随口应付几句,熊猫推车进门,穿过外间屋走进院子,先把大白菜拿出来,倒着往窗台上一墩,然后把土豆萝卜放进厨房的角落里,这里气温不高不低,适合储藏。
剩下的番茄和黄瓜就直接丢进冰箱里,这两种菜保质期短,争取未来一星期内造干净,至于排骨,中午就给它炖了。
十一点刚过,熊猫妈果然回来了,但是看到墩在炉子上,冒着热气的大铝蒸锅,以及正在桌边包豆包和糖三角的儿子,熊猫妈懵了:“小猫,你……连蒸馒头都学会了?”
熊猫拿着一把木梳,在豆包上压了几排印记,笑道:“是啊!挺简单的。”
“……”熊猫妈沉默片刻,突然笑了,上去揉揉熊猫的头,道:“我儿子真棒。”
“那能晚点找对象吗?”熊猫瞪着大眼睛:“我现在只想搞钱搞事业。”
“傻孩子。”熊猫妈语重心长地道:“越好的闺女越容易早早被人盯上,那些二十岁还没被盯上的,不是长得丑,就是有什么毛病。再说十六岁也不小了,你看静静,才十五岁就被盯上了,妈要是不早点打听着,最好的那波姑娘就被别人抢走了。”
“……”熊猫叹口气:“您看着办吧!”
说一千道一万,就算他是重生的,开了挂的,但理工男的底色是变不了的,他是真不会谈恋爱,只能靠爸妈帮他往家划拉。
但相比于上辈子只能靠脸,这辈子却是多了‘才’和‘财’的加持,想必找个好姑娘还是没有难度的,但……他真的不想结婚。
就算结婚,也肯定要找个‘门当户对’的,不然他这个未来的亿万富翁,很大概率会被‘平分’了财产。
有婚姻这个‘恶法’存在,熊猫是绝对不会一脚踩进去的。
除非,真有那么一个各方面都无可挑剔的姑娘。
熊猫把剩下的面都做成豆沙包和糖三角,然后把蒸馒头的任务交给妈妈,自己则钻进厨房,掏出大白菜、土豆和胡萝卜,加上粉条和排骨,直接整了一锅大乱炖。
天冷吃炖菜,软烂入味还热乎。
菜正跟锅里炖着的时候,熊猫回到屋里,问道:“我爸爸中午回来吗?”
“回来。”这会儿一锅馒头已经蒸好了,正跟盖帘上放着,目前正在蒸第二锅,锅里是豆沙包和糖三角。
熊猫妈把面板和面盆收起来,面盆里还剩下一块面,留作面肥,也就是所谓的老面。
说实话,用面肥发面蒸出来的馒头,比街面上卖的馒头好吃多了。
外面卖的馒头虽然更白更宣乎,但嚼头不足,且不能久放,不然必定干干巴巴,更不能泡水,不然一泡就烂。
面肥发的馒头就好吃太多了,特别有嚼头,且耐储存,泡水也不至于烂掉。
上辈子,熊猫结婚以后就再没吃过妈妈蒸的馒头,那种味道只有在梦里才能回味一番,好在重生回来了,过去一年他再次把面肥馒头吃了个爽,如今挂机厨艺之后,也学会了面肥发面,今天亲手蒸了一锅,掰开一个尝了尝。
好吃,不愧是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