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吉將右手上的钳子放下,左手转动了一下手里的东西,说道:“长矛!”
便利店里当然不可能有长矛,唐吉所说的是他用便利店里可利用的东西製造出的一件类似於长矛的物体,简单来说,就是用空心不锈钢的拖布杆,加上形状等同於匕首的厨具蔬菜刀,用铁丝將两者结合捆绑在一起,做出的一个简陋的玩意,虽然看起来有些可笑,但杀伤力绝对不容忽视,面对悍不畏死且数量极多的丧尸,长柄武器更利於自身的防卫,唐吉忙活了好一会儿就是在做这个东西,一共做了两把。
“这是你的!”唐吉將一把“长矛”递给了曼妮拉。
“你准备怎么做?”曼妮拉低声问道,由於不锈钢管是空心的,並不重,曼妮拉一只手就可以提著。
“包给我!”唐吉提著“长矛”站了起来,从曼妮拉手里接过不算重的旅行袋,掛在肩膀上,唐吉说道:“马上离开这里,刚才我进来前注意看过外面,丧尸的数量已经少了很多,大部分的丧尸都被引到了另一条街,我打算去橡树大街的北面,十字路口左转进入维果大街,那里有停车场,找一辆能开走的汽车,然后离开这里。”
“从这里到那个停车场可有將近一公里远,就靠这个?”曼妮拉晃了晃手里的“长矛”,皱眉道:“我们完全可以留在这里,这里的东西可以吃很长时间,完全没必要冒险。”
“维果大街没有住宅区,刚刚那辆汽车就是从那条路拐入橡树大街的,並没有带过来多少丧尸,说明那条街上的丧尸並不多……我是肯定不会留在这里,你可以留在这里,我一定要走。”唐吉说道,他的计划本来没有这么急切,但当他推测出维果大街上丧尸很少的时候,他就改变了主意,那是个机会,那个停车场是这附近距离他最近的停车场,趁著丧尸少的时候跑过去才是正確的选择,冒险是必要的,要不然等时间一长说不定什么原因丧尸就会聚集在这附近,唐吉非被困死在这里不可。
唐吉说完话就走到了捲帘门边,捲帘门被丧尸打的微微变形,向便利店里面凹,边沿处露出一些缝隙,不足一厘米,但已足以让唐吉看到外面捲帘门附近的庆幸。
曼妮拉提著长矛看著唐吉的背影,有些要扎死唐吉的衝动,唐吉说的话太气人了,什么叫你可以留在这里?一个女人留在这里干什么?等死吗?
唐吉观察眼睛通过缝隙观察了一下外面,门口聚集著四五头丧尸,无意识的游荡著,唐吉深吸了口气,蹲下身將长矛放在了地上,右手拿著枪,然后左手抓住了捲帘门下方的手柄,猛地站起身用力向上拉。
刺啦咔!
捲帘门因为变形发出了一阵令人牙酸的摩擦声,拉起了很不容易,但唐吉还是將它快速了拉开了大半米高,阳光照入了便利店內。
唐吉迅速蹲下身,拾起长矛猫著腰钻了出去,噗噗噗就是几枪,將距离自己最近的几头丧尸脑袋打爆,撒足向北面狂奔而去。
曼妮拉这个时候有两个选择,一是拉上捲帘门,因为有唐吉的吸引,所以丧尸不会找她麻烦,她可以很安全的在便利店內过上一段时间,二则是跟上唐吉,与他去停车场寻找车辆,然后离开纽约这座人口眾多的繁华城市,当然,也可能死在路上。
曼妮拉仅仅是略微犹豫了一下,便一猫腰跟著唐吉冲了出去。
短时间內的安逸註定了不久后的死亡,曼妮拉不想一个人留在这里,那么几乎已经註定不久之后她会被丧尸吃掉,纽约这座城市在末世前代表著繁华,而末世后则比美国其他大部分地区都要危险的多,因为这里的人口太多了,那就意味著丧尸多,可以想像,末世爆发的时候,乡村存活下来人类比例绝对比大城市要多。
街道上还是那股令人作呕的味道,曼妮拉不適的皱了皱鼻子,她身体健康也未受伤,短时间內可以跟上唐吉的步伐。
丧尸在嘶吼咆哮著,唐吉与曼妮拉的突然出现就像一块磁铁,吸引为数不少的丧尸向他们靠拢,它们狰狞的脸庞上眼眸血红,褶皱的衣服上掛满了或鲜红或已经乾涸的血跡,它们的皮肤已经微微泛起了青灰色,血管在体表突起,犹如黑线,可以看出病毒不仅仅將他们毒死再復活,而是让它们发生了一定的变异。
噗!噗!噗!噗!噗!噗!……
唐吉装著消音器的手枪內子弹很快就打光了,他直接將手枪甩了出去,砸中了一头丧尸的脑袋,然后双手握住了长矛,对著自己身前的丧尸脑袋斜砍而去。
噗呲!
那丧尸顿时被削下了半个脑袋,鲜血和闹僵都喷了出来,唐吉身上沾了不少血跡。唐吉將手中的长矛一横,將丧尸倒向自己的身体推了出去,继续向前撒腿狂奔。
在他身后,曼妮拉紧紧的跟著,喘的很厉害,时不时的也能发挥自己的作用,手中的长矛不是摆设,对於不懂躲避的丧尸来说,砍杀的效果十分明显。
曼妮拉身上也喷了不少血,甚至脸上都有一些,她紧紧的抿著嘴唇,仅用鼻子快速呼吸,生怕丧尸的血液被自己吃进去,从而变成丧尸。
此时这条路上的丧尸真的不多,速度也没有人类快,无法形成合围,看起来唐吉和曼妮拉跑出这条街的可能性很大。
就在这个时候,唐吉距离十字路口还有三百米左右。
橡树大街的另一头,一辆福特商务车才十字路口飘逸而出,向著唐吉的方向奔来,就是不久前开过去的那辆。
“哦,该死!”唐吉猛地回头,大叫了一声。
只见,那辆福特商务车后面呼呼啦啦的跟著至少两百头以上的丧尸,全部涌入了橡树大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