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做平时,有人敢这么跟她说话,李秀秀绝对掉头就走,老死不相往来。
可眼下情况不一样,她如果再找不到人帮忙干活儿,怕是得累死在这儿。
她不想死,她还想回城过好日子呢。
想到这儿,李秀秀眼圈倏地红了,“大军哥,你怎么会不记得我呢?小时候,我可是经常跟林菀一起去你家玩。”
吴军停下手上的动作,眉头蹙得更紧,“哦,你就是那个总欺负菀菀的丑八怪呀,真是越长越丑了,都没认出来。”
“噗嗤!”
附近的人听到,都忍不住笑出声。
“你……”
原本李秀秀只想装柔弱,现在,眼泪是真掉下来了。
气的。
没有一个女人能接受別人说她丑,特別是被她喜欢的男人当眾这样说。
“你不用干活吗?杵在这儿干啥?不知道碍事?”吴军压根对她的眼泪无感,心里满是厌烦,“真是丑人多作怪。”
李秀秀就是脸皮再厚也待不下去了,捂著脸哭著跑开。
此刻,陆红梅正拉著周志刚去见大队长。
“爸,我要跟周知青结婚。”
“不行。”大队长完全不考虑这件事。
他活了大半辈子,还能被一个臭小子算计了?
“爸,我名声坏了,好人家都不愿意娶我。只有周知青不嫌弃我,愿意跟我好好过日子,我一定要嫁给他。”
陆红梅信誓旦旦的样子,看起来还真像那么回事。
大队长狠狠瞪了周志刚一眼,“他一天连五个公分都挣不到,自己都吃不饱,拿什么养你?”
“我自己有手有脚,不用別人养。”陆红梅梗著脖子坚持,一点退让的意思都没有。
“行。”好言难劝该死的鬼,大队长满眼失望,“既然你不听劝,那就嫁吧。但我把丑话说前面,结了婚就自己过日子,別想著回来打秋风,家里一粒米都不会给你们。”
“大队长,你消消气。红梅毕竟是你女儿,你不能真不管她呀。”
一听这话,周志刚顿时急了。
不打秋风,他好好地娶一个不清不白的女人干啥?
他不光要打秋风,还想换工作呢。
“哼!”大队长没搭理他,“红梅,你想清楚。如果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爸,我一定要跟他结婚。你放心,我一分钱嫁妆都不要,结了婚更不会回来蹭吃蹭喝。”
陆红梅心里很不是滋味,颤抖著嘴唇说出这句话。
大队长家条件好,从小到大她从没少过吃喝,每年都有新衣服穿。
村里很少有女娃上学,她竟然读完了初中。
这对父母虽然不是亲生的,但对她是实实在在的好。
如果不是实在没有別的办法,她真不想伤他们的心。
大队长沉默了好一会儿,提笔给他们开了一封介绍信,“记住你今天说的话。”
“爸你放心,我说话绝对算话。”陆红梅抓起介绍信转身就走。
周志刚急忙追上去,“红梅,这样不行啊。咱俩结了婚住哪儿?我刚来没几天,几乎没有公分,还欠著大队的粮食。
你爸要是真不管咱们,这日子怎么过?”
陆红梅猛地转过身,死死盯著他的眼睛,“周志刚,別忘了,咱俩结婚的唯一目的就是你得到林菀,我得到陆斯年。
把不该有的心思收收。我们不过是各取所需,
过日子的事,自己管自己,別掺和。”
周志刚,“……”
此刻他才发现,陆红梅不好糊弄啊。
这婚还结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