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九章:同事、练枪(1 / 2)以正神之名首页

队长福斯特很清楚。

別看裘德否认了只是来走个过场,工作看著也很利索,但他终归是有一级看守长康纳、副监狱长斯蒂尔在背后撑腰,也就绝不可能真的在普通狱警』这种一线岗位上多吃苦,势必用不了多久便会想方设法地升任队长、二级看守长。

否则但凡是个正常人,在选择眾多之下,又怎会来监狱工作?

没人想吃苦。

更没人想吃不必要的苦。

因此他有意地想让自己这帮手下跟裘德搞好明面上的关係,免得真有蠢货轻视裘德的背景,平白招惹麻烦。

“我先正式地自我介绍一下吧。”裘德感觉得到,不论是敬还是畏,几位同事都有意地跟自己保持著一定的距离,“我叫裘德·维耶拉,今年二十一岁,来自於北普市,曾在王都码头做过三年的装卸工。我不抽菸,酒量一般,目前最大的爱好是……吃肉。”

裘德的介绍很接地气。

曾做著辛苦的工作,最大的指望就是能填饱肚子。

这么听下来,非但没有娇生惯养,反倒表现得更像个普通人。

“可能大家会很好奇,康纳·维耶拉既然是我亲哥,我为什么还要来监狱工作?还只是做个狱警?”裘德接著说,“这个问题並不复杂,单纯是我能力有限,不管是做那些更体面的工作,还是去大学读书,都不如当个狱警踏实、自在。”

几名同事的目光看上去和善了点。

如果裘德只说了前半段话,他们或许会觉得是在装样子,但后半段话一出,倒是基本都能理解。

换作是他们这帮大老粗,也不会选择在大学读书,毕竟要真能学得进去,那早就扎根在別的行业了。

至於更体面的工作,需要端架子的束手束脚,同样会压得人喘不过气。稍微自在一些的,和当狱警也没什么区別。亲哥在监狱做一级看守长的情况下,最后选了狱警这行,完全是情理之中的事。

“我叫基里安·萨姆斯,三十七岁,之前是在陆军服役,退伍后被安置在了这里。”小队中最魁梧的男子隨后也简单讲明了自己的情况。

“阿伦·格兰杰。比你稍微大点,二十四岁。我也喜欢吃肉。他们都习惯叫我胖子,你也叫我胖子就行。”另一名胖胖的年轻狱警跟裘德握了握手。

“科林·钱德勒。”黄髮狱警很英俊,咧嘴笑起来透著股比其他人都要旺盛的朝气,“跟你一样大,我是大概两个月前刚到监狱工作的。”

“你好,裘、裘、裘、裘德,我叫、叫、叫安、安、安德斯·马、马洛,二十八、八、八岁。”戴著眼镜,瘦高瘦高的狱警结结巴巴地打著招呼。

待四名同事依次自我介绍完,队长福斯特做最后的补充:“我的小队绝不允许相互谩骂、斗殴,以及一系列不利於团结的行为。记住,监狱的工作不是过家家,在遇到危险的时候,只有彼此是克服困难的最大依仗。所以平时记得互帮互助,有任何矛盾找我来解决。”

“是!队长!”裘德郑重应下。

经过一番閒谈,他也对四名同事有了大致的了解。

退伍军人基里安因为年纪最长,性格沉稳,常被小队的其他人称作大哥』。

阿伦是个很禁得起玩笑的人,对別人叫自己胖子』毫不介意。

科林比较臭美,最大的爱好就是拾掇自己的髮型、衣著。

安德斯从小结巴,因为喜欢读诗锻炼口语,大家就给他起了个诗人』的外號。

让裘德最为意外的是,队长、四名同事的性格都算不错,队里的氛围也很融洽,全然没有出现他想像中的刺头出言挑衅。

显然,哥哥康纳在安置他时没少费心思。

如此再好不过。

他只是不想被人欺负、排挤,並非热衷於勾心斗角,吃饱了撑的去整顿职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