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十四章 :队里发粮。(2 / 2)七零:被夺舍十年后,她杀回来了首页

用的时候,肯定是要避开众人的。

和这些人住一起,收放东西,给自己加餐什么的,都不方便。

而且。

她过来南屿岛是有重要的事要做,照顾好周父、周母,是她最要紧的任务。

交朋友什么时候都可以交,保护父母却必须在此时做到。

所以,她必须盖两间房单独住了。

既然决定要搬走了,她便没再往外拿东西。

走的时候,收拾起来太麻烦。

想到这里,将端回来的鸡蛋和热水放在三只腿的桌子上。

起身踏出院门,转头便迎上了一位中年妇人欣喜的目光。

“你是新来的知青吧?

大队长喊你们新来的知青去领粮食。”

周令容想起建房的事,正好要去找大队长。

“这就来,婶子要不要进来喝口水再走?”

“不用了。”

院内劈柴的王轩也听到了门口的交谈声,主动走出来要帮忙。

“婶子,周姐一个人可能拿不动,我也跟着去一起拿。”

“行啊,本来就是你们一群人的,你能去更好。”

中年妇女头发梳的一丝不苟,衣服干净利落。

“那就走吧,跟婶子来。”

一路走到大队,周令容落后两人几步。

看了一眼周围没人,悄悄取出一百块钱放在衣服口袋里。

这个年代,在乡下盖两间房,工钱差不多需要七八十块钱。

另外,每天要管工匠两顿饭。

拿出一百块钱交给大队长,既能早点盖好房子,又能让大队长媳妇儿给匠人们做饭。

抛开饭菜钱,最少能剩下十块,给大队长媳妇儿当工钱用。

现在,要想搬出知青点,第一种方式是嫁人,嫁村里便能跟着出去住。

第二种是交钱住到大队队员家里,约等于租房,但是危险性更高。

第三种就是自己盖房子,大队里最不缺的就是地,这种方式除了费钱,没别的缺点。

盖好了想怎么住就怎么住。

周令容宁愿多花一点钱,也不要租住在别人屋檐下。

隔壁村有个女知青,就是租住在大队队员家里。

去的时候,身上带着一百五十块。

只住了半年。

被赶走的时候,不光被那家儿子骗了身子,还骗光了所有的钱。

听说去大队哭闹了好多回,可是有什么办法呢?

都是她自愿给的。

住在人家家里,想怎么拿捏她就怎么拿捏。

她也找不到证人,证明自己是被骗的。

只能带着一身狼藉,灰溜溜的回了知青点。

如今,走到哪里都会被人指指点点。

天天听着不好的话,整个人都变得尖酸刻薄了。

前人踩过的坑,周令容只想早早避开。

大队办公室。

大队长正坐在办公桌前,整理各种材料。

看见中年妇女带着周令容,和王轩走进来。

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伸手指向地上分好的粮食。

“这些都是暂时借给你们的,已经分好了,一人十斤。

不用急着还,等你们拿到工分后,直接从你们的工分里扣除。”

王轩看到周令容还没有要走的意思。

十分有眼色的,闷声上前,背起所有粮食走了。

屋里就剩下了带他们来的中年妇女,和大队长两人。

周令容这才开口,先是拿出一百块钱放在桌上。

“大队长,我有件事想请您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