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必要的话
瑞杰鲁德深深吸了一口气,要开始吼了吗。虽说他是个除了有关小孩子的事情,其他时候不会大喊大嚷的男人。
我就算走投无路,也绝不会把枪扔下
他没有吼出来,仅仅只是叹气般述说着。
因为那是你儿子的遗物吧?
错!这是战士的灵魂
战士的灵魂嘛,说得挺漂亮,但渡不过海。瑞杰鲁德眼神中浮现出悲伤。
你之前说出三个选项
说过的呢
其中应该没有把魔杖卖掉这个选项吧
没有呢
他想责怪我说谎吧,不,我并没有打算说谎,把魔杖卖掉是合法方法其中一种。
我还没有得到你的信任吗?
信任?我很信任你哟
那为啥不和我商量
我移开视线,我确信会遭到反对的,所以没有商量过,也就是说,可以说这是不信任的证明。
就我来说,通过这一年也是知道这世道的,就算接受委托,就算去迷宫探宝,也不可能存起绿矿钱两百枚这笔巨款的。
今天瑞杰鲁德倒是罕见的说得的实在啊,吃了什么奇怪的东西了吗?
你明白这一点,所以你想到了走私贩这一选项。我根本没有想到过,但是我要去米里斯大陆的话,只有这个办法。这方法就是正确的,为啥你打算把魔杖卖掉?
我能想得到的,总是一些糟糕的选项。顾全大局的最佳选项过于困难会失败,所以正确的什么的,从来没有想明白过,我也不认为走私贩这选项是正确的。
就算是正确的,队伍会产生裂痕,这样就一点意义也没有了。那也就是说你认为,找走私贩的话队伍会产生裂痕啊?
嗯,用瑞杰鲁德大叔的话说,走私贩是坏人呢。
走私,他们的运货的清单里也包含着奴隶吧,而且,说到这个世界最常见的恶行,就是拐卖了。小孩子容易被拐,就是说走私贩是拐骗小孩的绑架犯的同伙。
可鲁贝洛斯
你说
这次是因为我才变得这样,如果只有你们两个人的话,根本不必为了两百枚绿矿钱这笔巨款而烦恼
可是,来到这里的旅途中也许发生过一些意外情况,瑞杰鲁德帮了我们很多很多。
要你卖掉这把杖来解决,我的荣耀是不允许的
就算说你的荣耀不允许啊。
把杖卖掉,拿到了钱,付了规定的船费渡海。这样谁也不会后悔,谁也不用忍受着什么,最合理的方法不是吗?
让你把杖卖掉我只会感到过意不去,对艾丽丝来说也会不开心的吧,这就是你自己所说的队伍的裂痕不是吗?
我一言不发,瑞杰鲁德看着我的眼睛,真诚的视线。
去找走私贩,所有的坏事我都当没看到
认真的表情,恐怕他现在已经下定决心就算看到小孩子被拐了也见死不救了,为了我不把魔杖卖掉,是为了我啊。为了我,他扭曲了自己的理念。
既然他都已经下定决心到这种程度了,我也不能说什么了。
如果途中看到人渣混蛋忍不住的话请告诉我,救小孩子的余地应该我还是有的。
瑞杰鲁德有那份决心的话,我就不耍帅了。托走私贩渡海,不过这次我不会唯命是从,万一瑞杰鲁德忍无可忍,我就毫不留情的背叛他们去帮他。坏人只配被利用,我呸。
那么,就选择去找走私贩这条路吧
啊,这样就好
我想可能会对你留下许多不愉快的回忆,还请多指教
彼此彼此
我和瑞杰鲁德重重的握了手。就这样,我对艾丽丝先出手,在恋爱的战争中获得胜利。
不,开个玩笑
自然的,第二天也对艾丽丝做出了说明,听后艾丽丝非常惊讶。
哎?我说,你去小巷里去,不就是为了去找那样的人商谈的吧?
她似乎早就已经认定我去找走私贩了,换句话说,关于这件事,她在进行特训的时候似乎已经说服了瑞杰鲁德了。真败给她了啊。
好吧,那么全队既然已经统一意见了,就去找走私贩吧。
间话失之交臂附加篇
洛克希米格尔迪亚结束了海上旅行,在魔大陆的港口城市胜利港下了船。
洛克希这时停下脚步,胜利港和米里斯北部的沙石港的街景非常相似,初次来访的人都有一种似曾相似的感觉吧。
不过,洛克希止步的原因并不是因为这种即视感,而是感受到了明显与米里斯大陆不同的气氛。
好怀念啊
心中涌出的是怀念的感情。
洛克希从前造访这里是几年前的了呢,差不多有十五年左右了吧。回想起来,当年憧憬着人族从村里逃了出去,已经过了相当长的时间了。
在这里乘上船的时候,想着到时候要回来。可是到了米里斯大陆后,吃了米里西奥人族做的点心时,认为世上竟然有如此美味的食物,在魔大陆是绝对吃不到的,下定决心再也不回去了。
自己竟然如此单纯呢
事实上,洛克希自从经米里斯大陆到了中央大陆后,至今都没回来过,也没想过要回来。
在中央大陆有着各种事物,看到的全部都是新鲜而有趣的。不知不觉在中央大陆度过了和居住在魔大陆差不多的年月。
从没想过魔大陆的事情,就算进入迷宫后体会到恐怖死亡那一瞬间,也没有想起留在魔大陆的自己的双亲。
而现在自己就这样回来了,洛克希深刻的感到人的一生难以捉摸。
洛克希!出发啦!
见洛克希停下,一名女性在呼喊她。一头金色的像法国面包那样的豪华的头发里,隐隐露出长耳朵。身材高挑,腰围纤细,以及丰满的臀部。
每次远远地看着她,洛克希心中就涌起羡慕嫉妒恨。就算是种族特征上无可奈何的事情,哪怕自己有那样的身高的话,洛克希想到。
只有胸部是差不多大可是美丽的她体型匀称,而自己则是贫酸。
哈啊,我这就来
叹了一口气。那名豪华的女性名叫爱丽娜利兹,全名是爱丽娜利兹龙之王。手持细剑和轻盾以刺击为主担任着稳固的前锋。和她豪华的外表一样,是个拥有着华丽剑技的战士。
正常的话细剑不是冒险者所拥有的武器,那是亚斯拉王国贵族在决斗时使用的,或是在北方大地剑斗士身穿甲胄时用的武器。爱丽娜利兹所持有的是从迷宫深处得到的魔力赋予物。比诸多的剑坚硬得多,只要挥动一下,可以放出真空波斩把数米外的树切断。另外轻盾也是魔力赋予物,有着可以缓解被击中时冲击力的能力。
喔、喔喔,大地,是大地啊
碳矿族的老人在洛克希身后缓步走下船,厚重的铠甲发出铿锵铿锵的声音,粗犷的胡须摇晃着,拄着拐杖铁青着脸。
他的名字叫塔鲁汉多,正式名是险峻山峰之塔鲁汉多,身高和洛克希差不多,但身体宽度在两倍以上。
这名全身穿着厚重的铠甲,留着粗犷胡须的人物是魔法师,魔法师为什么要穿铠甲,起先洛克希抱有这个疑问。
他腿脚迟缓,敏捷度几乎为零,被魔物攻击了也无法随心所欲的躲避。正因此才穿上那样厚实的铠甲,这样他在前锋位置也可以使用魔法了。
您没事吧塔鲁汉多,要治疗一下吗?
不,不需要
塔鲁汉多挥挥手,晃动着脑袋,笨重的身体也跟着动了起来。平时他更轻快些,是因为晕船才变得虚弱的。
哎呀,乘个船就这样,太没出息了呢
你说啥你这家伙
爱丽娜利兹把手搭在腰上轻轻一笑,塔鲁汉多气的满脸通红。将动不动就吵起来的两个人分开,这就是洛克希现在的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