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三十一条涉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侵权行为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外国法院管辖。
精英律师团队第73篇团队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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